征地农民农转非更换低保证工作进展顺利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不断规范失地农民及征地农转非居民基本生产生活保障制度,切实解决我县原发放给征地后农转非群众的《青海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不符合现行国家民政低保救助政策有关规定的问题,县政府及时安排部署,组织各乡镇、民政、社保等部门对我县2011年至2014年6月2081户3698名征地农民农转非群众持低保证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通过深入调研,制定下发了《关于将征地农民农转非持<青海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更换为<贵德县失地农民农转非生活困难补助证>的通知》,决定从8月6日起,将征地农民农转非持有的《青海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全部更换为《贵德县失地农民农转非生活困难补助证》,维护了现行低保政策的合法性,保障了群众利益不受损失。截止10月10日,征地农民农转非换证2062户3671人,换证率达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