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德在加强文物保护中着力提升区域文化软实力
悠久灿烂历史文化的积淀,成就了贵德丰富厚重的文化遗存。近年来,为科学、有效保护县域各类文物,贵德县始终把保护文物古迹原生环境放在首位,正确处理城镇建设与开发保护文物古迹的关系,探索出了一条继承和弘扬优秀民族文化,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提升文化软实力的新路,被国家文物局评定为“全国文物保护先进县”。
一是明确文物保护管理目标责任。1985年成立了文物管理所,主要负责全县各类文物的保护、管理、收藏等工作。2004年又增设了博物馆。为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将各乡镇文物保护工作纳入任期责任制,政府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负责人将文物工作纳入每年的工作计划,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各项文物工作的完成情况,并逐级签定了目标责任书。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把《文物保护法》和相关法规汇编成册,印发到乡镇领导、公安派出所干警和文物保护员手中,让其担当义务宣传员。在“文化遗产日”和“世界博物馆日”等节日,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文物保护知识,营造了全民参与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三是切实加强文物古迹原生环境保护。始终把保护文物古迹原生环境放在城乡建设首位,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及时协调解决古建筑、文物古迹保护和复原同城镇开发建设之间的矛盾,复原了城隍庙、大佛寺、马元海公馆、尕让千户庄院等古建筑。在确保古迹原有环境不受破坏的前提下,合理开发玉皇阁、珍珠寺、南海殿等古建筑、古遗址,不仅继承和发扬了优秀历史文化,而且促进了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发展供游人游览。仅玉皇阁景区年门票收入就达130余万元。
四是建立健全文物安全防范和文物档案科学管理机制。为确保古建筑和文物的安全,切实加强了玉皇阁古建筑群及河西文昌宫、河东珍珠寺等香火较盛寺院的防火、防盗工作,广大僧侣防火、防盗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同时,投入人力、物力对所有馆藏文物进行了分类,建立了科学规范的文物总帐和分类台帐,做到了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五是争取资金修缮破损严重的古建筑、充实馆藏文物。加大国家文物保护资金争取力度,累计争取文物保护支持资金900多万元,对损毁严重的1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和1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抢救性修缮。组织开展了我县第一次文物征集工作,通过文物鉴定专家的现场鉴定和筛选,共征集传世文物、民俗文物等100余件,所有被征集的文物已分类入库,建立了相应的文物档案。部分文物已陈列到文物展厅,供游人参观。
六是扎实开展文物普查和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449处,复查331处,新发现118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6处。现存449处不可移动文物中,古遗址283处、古墓葬49处、古建筑54处、石刻4处、近现代主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58处、其它文物1处。邀请省文物局有关专家对我县罗汉堂寺、昨那寺、郭拉三官庙、珍珠寺、王屯龙王庙、尕让寺、太平文昌庙、贡巴寺等国保和省保单位的可移动文物进行了鉴定和定名,共筛选、鉴定和定名文物49件。
七是做好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全面落实《关于全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通知》精神,将“三贴近”(即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作为工作重点,树立精品意识,实施陈列展览精品工程,为公众提供了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陈列展览的主题内容、表现形式、科技含量和艺术感染力都有较大提高,免费开放调动了公民参观博物馆的积极性,赢得社会各界对博物馆文化建设的关心与支持,2009年至今累计接待观众约20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