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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土地督察明确“四个重点”对海南土地管理和利用情况开展督察

2015-05-29 17:03:00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牛文华) 点击:[] 字体:

国家土地例行督察是指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督察区域内某个地区一定时期内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海南州是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在青海省部署开展的第三个例行督察城市,按照中央领导的最新要求,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对海南州土地管理和利用情况将突出以下四个重点:

一是突出对耕地资源保护情况的检查。主要监督检查地方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耕地占补平衡数量和质量情况,以及违法征占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情况,还有借农业设施用地之名进行非农业建设问题。

二是突出对征地安置补偿情况的检查。主要监督检查地方政府征地程序履行情况、征地补偿标准落实情况、征地补偿安置落实情况、被征地农牧民社会保障落实情况。

三是突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的检查。在省级自查的基础上,突出对海南州土地供应中,执行建设用地控制标准情况的检查。掌握海南州单位GDP耗地面积情况、单位建设用地投资强度及低效用地情况,督促海南州加大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四是继续突出对省级层面问题的督察。根据对海南州督察情况,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且在全省都可能具有普遍性的问题,上升为省级层面问题,交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内组织整改,推进全省土地管理秩序持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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