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尕让河七座水电站清理整改工作通过县级验收的公示
根据《青海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黄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青水农函〔2023〕148号)《青海省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报告(海南州小水电问题核查和整改措施)》,以及青海省水利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青海省小水电站清理整改综合评估补充事宜的通知》(青水农〔2024〕12号)等文件要求,贵德县银星三级(庆旺)水电站、贵德县银星四级水电站、贵德县建华(桥头)水电站、贵德县鼎盛水电站、贵德县常兴水电站、贵德县福民(富民)一级水电站、贵德县福民(富民)二级水电站7座电站已基本完成“一站一策”整改方案中所有整改内容,除经营者未签字盖章外,贵德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验收。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4年5月20日-5月24日
投诉及监督电话:0974—8552892
贵德县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