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德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关于调整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天然气价格改革部署要求,推动天然气行业可持续发展,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级相关文件规定,结合燃气企业与上游公司签订的天然气购销合同情况,为保证我县燃气用户用气需求,我局根据贵德县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气价进行上下联动,现就贵德县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第一阶梯基础气价)调整为2.023元/立方米,居民用气第二阶梯销售价格为第一阶梯基础气价的1.2倍,即2.428元/立方米,居民用气第三阶梯销售价格为第一阶梯基础气价的1.5倍,即3.034元/立方米。
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用气按居民用气第一阶梯价格执行。
二、执行时间
以上天然气销售价格自2024年11月30日起执行。居民用气气量等其他相关规定仍按《关于同意贵德县居民用天然气配气价格、销售价格及建立价格联动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贵政发改〔2022〕44号)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贵德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