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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贵德县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一封信

2025-01-14 16:18:48 贵德县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点击:[] 字体:

各位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全国正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中发〔2016〕32号)、《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相关要求,请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做到应知应会,切实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全面提升安全技能素质;

3.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

5.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开展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并通过“两单四表”系统如实记录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安全生产人人都是主角,没有旁观者!每个人都是自己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关注安全、共同参与安全、共同守护安全,为贵德经济建设健康发展凝心聚力贡献力量。祝愿所有企事业单位在稳健中前行,在安全中发展,万事亨通,蓬勃发展。

 

    贵德县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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