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德县纪委监委公布第二批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
按照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要求,县纪委监委牵头,会同17个县直相关部门,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下联动狠抓落实,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开门搞整治,方便群众参与监督和反映问题。现将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第二批成果公布如下:
县教育局先后开展了两次辍学生摸排和控辍保学攻坚行动,全县共排查疑似辍学学生1246人,合理核减678人,实际劝返辍学生566名,进一步加大督学力度,确保辍学生能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水利局积极争取落实了总投资2583万元的2019年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和总投资663.45万元的贵德县农村牧区饮水安全补短板项目。截至目前,2019年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全面完工。贵德县农村牧区饮水安全补短板项目已全面完工。扎实开展河湖“四乱”问题治理专项行动。涉河乡镇清理建筑生活垃圾70处约1242吨,做到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对水利部暗访暗查提出的2项重点问题、10项一般问题,目前已整改销号。对省水利厅暗查反馈的42项问题,目前14项已申请销号,其他涉河建设项目问题正在全力整改当中。本县自查的27项河湖“四乱”问题,23项已整改完成,4项按期推进整改。着力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和日常维修养护中存在的问题,对全县93个村和所有寺院的饮水安全进行了3轮大排查,遍访贫困户3383户。开展了人饮工程引水口维修、管件更换、管道改线、管道疏通等工作,累计投入776.95万元,共解决群众饮水安全问题210件,确保群众饮水安全问题全面“清零”。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公安局、教育局、农牧和科技局开展了联合行动,检查学校幼儿园272家次、保健食品经营户358户、食用农产品经营户200户次、畜禽蛋经营户77户次、水产品经营户18户次,立案查处食品案件8起,收缴罚没款2.68万元。积极开展餐饮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县餐饮量化分级共实施818家,全县餐饮业量化分级完成率为97%。“阳光厨房”工作有序推进,目前我县餐饮服务单位积极配合县移动公司已安装“阳光厨房”远程电子监控系统65家,实施“明厨亮灶”改造52户。对501批次的蔬菜、水果、面粉、食醋、蛋类、肉类等13类品种进行了抽检,对9批次农产品农兽药残留不合格、2批次菌落总数不合格和3批次添加剂不合格进行了核查处置。对查处并没收13个种类约210公斤,货值1.3万元的一批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集中销毁,截至目前,立案查处食品案件8起,收缴罚没款2.68万元。
县农牧和科技局农畜产品质量检验检中心对本县境内各大小蔬菜生产基地和果品基地的农残速测检测,共采样1232份,其中蔬菜1074份、水果149份、菌类9份,合格率达到100%。农牧业综合执法大队检查经营主体6家,查处问题2起,责令整改2起。
县生态环境局对涉及我县的37条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4条海南州贯彻落实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5条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反馈问题、2条2016—2017年度全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和15条海南州2016年—2017年度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共计63条问题,完成整改并销号61条,销号率达96.8%。未销号的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和小水电开发无序问题已完成整改,正在销号。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转办信访案件17起,现办结16起,整改率为94%。专项整治以来,通过“12369”环保热线及各媒体网络受理群众日常信访举报案件30起,已完成整改30起。查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15起,下达整改通知书和督办通知12份,约谈生产环节中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法人2名,依法依规处罚企业15家,会同发改局完成污水渗漏、直排排污口整治6处,会同住建局督促各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有效解决了一批垃圾、异味、噪声、扬尘及水体黑臭、污水直排等群众身边的生态破坏问题。
全年城乡低保公示共22批197户407人,其中农村低保共13批173户367人,城镇低保共9批24户40人,特困供养11批39户39人,临时救助9批433户1406人全部补充公示至村社,10月以来救助工作开展公示逐级进行了公示;城镇低保新增24户40人,退出118户222人,提交申请审批未通过12户20人;新增农保173户367人,退出600户1510人,提交申请审批未通过56户,特困供养不符合条件14户14人;对常牧镇周屯村1户贫困户家中2人均已参加工作至今仍领取低保金的情况,取消1户4人低保并已原渠道退回2018年11月至2019年11月该家庭低保金、烤火费、一次性生活补贴、临时价格补贴共计18836元。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应保尽保、应退尽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