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员管控工作的通告 (第5号)
为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有效防范各类风险隐患,切实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坚决遏制疫情扩散,全力打赢疫情阻击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青海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规定要求、贵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农村牧区、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的通知》(贵冠指〔2020〕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人员管控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凡从省外地区返贵人员,请妥善保存好旅行相关信息(包括乘坐交通工具类型、车次/航班号、机动车车牌号等),到贵后第一时间与所在村委会、社区联系,由所在村委会、社区登记造册,并报告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
二、所有县外返贵人员(包括从省外地区返贵人员)必须主动接受我县入境检查站检查监测、清洁消毒、信息登记等疫情检查。到达住地后,要及时向所在村委会、社区报备相关信息,并严格按照村委会、社区要求进行14天的医学观察(居家自我观察,每天早晚各测量一次体温,作好记录,并向村委会或社区报告身体状况),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发生交叉传染。
三、县外返贵人员(包括从省外地区返贵人员)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走亲访友,不得聚会聚餐,不得到人员密集公共场所活动。如确需外出,请采取步行或骑车的方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个人防护。同时,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合理膳食,健康作息,调整心态,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处置工作。
四、从即日起,除按要求需要上班的人员和已经开学需要上学的学生及急需外出诊治的重大疾病患者外,全县干部群众原则上一律不允许离开县境,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外出的,需经乡镇党委政府批准后方可离境。
五、从即日起,所有需要通过西久公路过境的车辆,要在西久公路千户村段的入境检查站进行统一登记、审查,并接受专业医护人员检查、消毒,由贵德公安部门护送出境。
联系电话:0974—8553184 贵德县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974—8553324 贵德县交通运输局
贵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