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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植物检疫工作的通告

2020-04-03 16:19:10 贵德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各团体,各林木生产经营者,广大干部群众

为防止林业危险性病虫害传播和蔓延,保护县域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全力保障2020年全县国土绿化工作,强化林木种子、苗木和苗木繁殖材料等检疫检验工作,现就加强苗木调运检疫工作、规范苗木调运程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贵德县所有苗木种植户须将今年计划出圃的苗木,向贵德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登记,并申请产地检疫,森防检疫员进行产地检疫,检疫合格的核发产地检疫合格证,不合格的,不予出圃。

二、调出贵德县的林木种子、苗木或苗木繁育材料等必须事先到贵德县森防站报检,经现场检疫无病虫害的办理植物检疫证书,取得植物检疫证书的苗木方可调运,植物检疫证书按车核发,实行“一车一证”,不得虚报瞒报,报检截止日期为51日以前,逾期将不予办理。

三、凡调入贵德县境内的苗木、林木种子及苗木繁育材料,必须要从原产地办理“两证一签”手续,即:植物检疫证书、苗木质量检验证书、林木标签。需从外省调入我县的苗木,由调运人先向我站提交申请,由我站核实信息后方可签发检疫要求书。不向我站提交申请私自发送检疫要求书的,我站将一律以“未向我站提交申请”为由拒签。苗木运抵贵德县后调运人有义务向我站报检,对苗木进行抽样复检,合格的,予以栽植,不合格的,严格按《植物检疫条例》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进行除害处理,严重的采取现场销毁、没收,并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特此通告

县森防站电话:0974-8554105

 

                                           贵德县自然资源局

                                               20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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