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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4-09-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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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4-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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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主题: | 政策 |
关于将贵德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更名为贵德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和青海省公路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农村公路向“建养并重、均衡发展”转变,实现“建即有养、养即到位”的工作目标,结合贵德实际,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贵德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更名为贵德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其人员由原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职工组成。请县交通局尽快制定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确保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