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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5-03-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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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5-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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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主题: | 政策 |
关于尽快动员流失学生返校就读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2015年春季开学以来,全县有183名学生相继辍学。为进一步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及时督促流失学生尽快返校就读,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正常。现就督促流失学生尽快返校就读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县教育局要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做好未报到学生的信息核实工作。对已转学但未办理手续和因病等暂未到校的学生,责成相关学校及时办理转学、休学手续,避免形成不真实的辍学生名单,并于3月23日前将近几年流失的学生名单报县政府教育督导室。
2.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教育局报送的辍学生名单,及时通知各乡镇及相关部门,限期督促流失学生尽快入学。
3.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动员流失学生返校就读工作的重要性,及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认真安排部署,动员一切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动员返校工作取得实效。由人社、工商、妇联、宗教部门负责,深入店铺、寺院,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决抵制雇佣童工现象,耐心细致地动员流失学生返校就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组成以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催学工作小组,以包片、包村、包社的方式,深入村社,逐村、逐户动员流失学生尽快返校就读,向所有辍学学生发放返校通知书,并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订《义务教育责任书》。对拒不送子女入学的家长或监护人,要明确告知乡镇人民政府将保留按照《义务教育法》起诉的权利,全力确保未入学流失学生于4月10日前全部返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