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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5-05-0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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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拉毛才让等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08 浏览次数: 【字体:

贵政〔2015〕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本人申请,主管部门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县人民医院拉毛才让、县委党校张正花、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杨兰芳、县教育局赵荣章、县运管所狄克琪、县文化馆蔡伟、河阴镇发展中心尚兴正等7名同志正常退休,退休待遇从2015年5月1日起执行,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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