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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5-05-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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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5-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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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主题: | 政策 |
关于表彰2014年度消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贵政〔2015〕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2014年,全县的消防安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各司其职,强化管理,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了全县消防安全事业快速、协调、持续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尤其是在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等活动期间,各乡镇坚持全面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各职能部门通力合作、全力以赴、创新举措、狠抓落实、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推进全县消防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黄河逸园等3个先进集体和万永生等5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推动全县消防安全工作向前发展,争取更大的成绩。同时号召,全县各级、各部门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学习,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努力改善我县消防安全环境,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贵德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贵德县2014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2015年5月14日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先进集体(3个):
贵德县公安局河阴派出所
黄河逸园
金河源国际饭店
先进个人(5个):
万永生 贵德县公安局副局长
许晓明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田银发 河西派出所所长
江生贵 五洲生活广场总经理
陈志军 帝景花园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