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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8-03-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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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转《贵德县2018年政府性债务偿还方案》的通知
贵政〔2018〕16号
贵德县人民政府
关于批转《贵德县2018年政府性债务偿还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县财政局拟定的《贵德县2018年政府性债务偿还方案》已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德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2日
贵德县2018年政府性债务偿还方案
为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政府债务管理原则
政府债务管理应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适度举债、注重效益,加强监管、防范风险”和“谁用款、谁偿还,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偿债主体责任,各债务主体对资金的筹措、使用、归还负第一责任。
二、政府性债务现状及构成
2018年初全县政府性债务余额为386064万元,其中:纳入地方性债务系统的债务余额为36396万元,政府购买服务贷款余额为241575万元,PPP项目运营补贴、风险承担支出为102907万元(期限为2017年至2046年),PPP项目专项基金贷款余额为5186万元。
三、2018年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支出情况
2018年全县偿还贷款本息合计为20038万元,其中:还本9701万元,付息10337万元。由财政纳入预算偿还本息7548万元,其中:还本4610万元,付息2938万元。由各单位偿还本息12490万元,其中:还本5091万元,付息7399万元。
四、2018年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责任分解
为确保债务资金及时足额归还,明确债务偿债资金的来源渠道,现将政府性债务偿还责任分解如下:
(一)由财政纳入2018年预算偿还具体为:
1.系统内债务还本付息2576万元,其中:还本1910万元,付息666万元。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2.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还本付息4910万元,其中:还本2700万元,付息2210万元。具体为:县医院整体搬迁项目贷款(青海银行)还本2000万元,付息300万元;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贷款(州农发行)付息588万元,住建局古城和纵四路棚改项目贷款还本700万元,付息1322万元。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3.PPP项目专项基金4笔贷款回购利息62万元。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二)由各单位负责进行偿还具体为:
1.建档立卡贫困村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111000万元,2018年需偿还利息5159万元。由贵德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统计罗列各偿贷责任单位用款情况,并根据用款情况分别将2018年付息金额分解至扶贫、农牧、发改、交通、住建、教育等贷款使用部门,以上贷款使用部门为偿贷主体责任单位。各偿贷主体单位要充分利用《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6〕123号)精神,根据实施的贷款项目列出2018年需整合用于偿贷的涉农资金,每年从涉农切块资金中提取20%作为还贷准备金,确保偿债资金及时到位。(具体还款计划详见附表:贵德县建档立卡村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2018年付息具体情况)
责任单位:贵德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县扶贫开发局、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教育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城镇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需支出政府购买服务资金5091万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发改、交通等部门配合,全面、深入分析中央、省州出台的相关政策,积极争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重点补充还款资金。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纵四路和江苏大道棚户区改造中长期贷款40000万元,2018年需偿还利息1960万元。住建、交通部门已将江苏大道、纵四路等国有资产移交至国投公司。由国投公司负责将国有资产盘活变现后,用于偿还贷款。
责任单位:贵德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五、相关要求
1.明确责任,依法偿债。坚持“谁举债,谁负责”,各相关单位要落实偿债责任,明确偿债来源,精心制定债务偿还计划,科学筹措偿债资金,认真履行偿债义务,按时间节点及时还本付息。
2.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县财政局要全面负责,归口管理全县政府性债务,从严控制新增债务,综合考虑各类因素,依法规范债务管理,坚决避免债务集中到期带来的偿还风险,确保防治和化解政府性债务取得实效。
3.严格把关,强化约束。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底线意识,严禁实施未经充分论证、未落实建设资金的项目,严厉查处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项目建设中各项目实施部门要尽力而行、量力而为,防止因工程欠款造成地方财政支出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