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8-05-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索引号: |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8-05-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
所属主题: | 政策 |
关于表彰2017年度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贵政〔2018〕33号
贵 德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表彰2017年度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2017年,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健康中国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扎实推进“四个转变”,坚持医改工作“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重要原则,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公立医院改革迈出坚实步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更加公平普及,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医改工作任务,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人民医院、河东乡卫生院4个单位授予“2017年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在推动全县医改发展进程中再立新功。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为榜样,主动作为,迎难而上,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新突破,着力提高全县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开创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新局面。
贵德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