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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8-11-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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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转贵德县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安排使用方案(调整)的通知
贵政〔2018〕101号
贵德县人民政府
关于批转贵德县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安排使用方案(调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由县财政局、扶贫开发局拟定的《贵德县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安排使用方案(调整)》已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德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7日
贵德县2018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调整)
为全面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6〕123号)和《关于印发<贵德县2018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的通知》(贵政办〔2018〕36号)精神,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提高涉农资金在扶贫攻坚领域的使用效益,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部署要求,抢抓国家、省州出台的关于支持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机遇,按照“渠道不变、充分授权”和“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的原则,紧紧围绕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总体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发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在扶贫攻坚领域的助推作用,全面实现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
二、整合资金范围
贵德县2018年统筹整合的资金范围包括中央、省、州、县级及发达省份援青涉农资金,上级安排及本级安排、当年安排及结转(跨年度资金)、存量涉农资金,具体包含:1.用于扶贫开发的财政扶贫、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扶贫搬迁资金;2.用于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水利发展资金、水资源费、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农牧区“一事一议”奖补、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牧区公路、农牧区饮水安全等建设资金;3.用于农牧业生产的农技推广、农牧业发展、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供销改革发展、供销社服务业发展等专项资金;4.用于生态环境建设的草原植被恢复费、农牧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牧民的直接补贴除外)、天然林保护、造林补贴、经济林工程、农牧区环境整治等资金;5.用于服务业发展(支持新农村新牧区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的专项资金;6.用于旅游业发展的乡村旅游发展资金;7.用于农牧区社会事业发展的教育、卫生、文化等资金;8.用于民生的最低生活保障、“五保户”供养、危旧房改造等到村到户资金。
三、2018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2018年,全县计划34个贫困村退出。具体为:新街乡上卡村、下卡村、新街村、尕么堂村、鱼山村,共5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尕让乡亦什扎村、亦扎石村、大磨村、千户村、扎力毛村、阿言麦村、关加村、业隆村、东果堂村、洛乙海村、者么昂村、蓆笈滩村,共1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拉西瓦镇曲乃亥村、叶后浪村、仍果村,共3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常牧镇豆后漏村、苟后扎村、加卜查村、卷木村、浪查村、梅加村、却加村、色尔加村、上兰角村、下兰角村、兰角滩村、干果羊村、新建坪村、周屯村,共14个建档立卡贫困村。
计划年内763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具体为:河西镇98户346人、拉西瓦镇114户345人、尕让乡621户2190人、新街乡299户1030人、常牧镇989户3725人。计划脱贫的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762元以上。
四、涉农资金整合规模、构成及年初计划整合情况
2018年,全县涉农资金整合总规模为55157.83万元,到位资金52108.9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7456.4万元、省级财政资金6670万元、州级财政资金1018.37万元、县级各类资金16964.16万元。实际整合到位资金50663.93万元。具体为:
1.扶贫开发资金26115.7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8518万元、省级资金2427万元、州级资金18.37万元、县本级资金5152.4万元。实际整合涉农资金24715.77万元。
2.水利发展资金6858万元,均为中央资金。实际整合涉农资金6858万元。
3.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7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00万元、省级资金200万元。实际整合涉农资金300万元。
4.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587.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02.4万元、省级资金1085万元。实际整合涉农资金1587.4万元。
5.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276.1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78万元、县本级资金198万元。实际整合涉农资金1276.1万元。
6.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10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848万元、县本级资金198.1万元。实际整合涉农资金2100万元。
7.供销改革发展资金70万元,均为省级资金。实际整合涉农资金25万元。
8.美丽乡村建设资金284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040万元、州级资金1000万元、县本级资金800万元。实际整合涉农资金2840万元。
9.政府性融资平台涉农贷款10561.66万元,实际整合涉农资金10561.66万元。
五、整合资金分配及责任分解
1.精准脱贫到户产业建设项目资金685万元;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2.深度贫困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资金1000万元;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3.非贫困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资金2840万元;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4.贵德县光伏扶贫征地费136.4万元;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5.贫困大学生青春创业风险防控金60万元;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6.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1470万元;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7.露天蔬菜补贴项目266.8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
8.农机购置补贴项目2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
9.农田残膜回收项目16.5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
10.配方肥推广项目4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
11.作物病虫害监测防治项目1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
12.开展耕地质量监测20个土壤养分监测1.7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
13.建设麦类三圃田500亩25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
14.麦类品科繁殖1000亩9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
15.农作物种子收储20万公斤1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
16.122个行政村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122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
17.建设人工饲草基地2万亩20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
18.乡村振兴试验示范点建设40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
19.马铃薯种薯扩繁项目2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
20.耕地质量提升建设项目5.9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
21.配方肥推广项目12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
22.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示范推广4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
23.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4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
24.专业技能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精准扶贫及相关培训项目37.5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
25.高效技术基地建设示范推广项目7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
26.饲草基地建设项目10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
27.牲畜暖棚建设项目16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
28.草原保护考核补奖绩效奖励项目17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
29.尕让乡亦什扎村草原建设项目农业综合开发补助项目700万元;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30.贵德县2018年农牧业发展扶持资金100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
31.贵德县2018年农业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1276.1万元;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32.贵德县河西镇鹰窑沟高效节水灌溉工程611.4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33.贵德县河西镇瓦家村高效节水灌溉工程288.6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34.河西镇瓦家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228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35.贵德县西河鹰窑沟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工程134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36.贵德县常牧镇东河高红崖村至加卜查村防洪治理工程619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37.贵德县水资源节约与保护项目30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38.第二批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25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39.第三批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70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40.政府性融资平台精准扶贫建设项目17项10561.66万元;
责任单位: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1.贵德县深度贫困地区村级卫生室提档升级项目462万元;
责任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42.贵德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基础设施配套(二改一)966万元;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3.贵德县新街乡易地扶贫项目900万元;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44.深度贫困地区226户贫困户危房改造项目791万元;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5.贵德县200户贫困户危房改造项目600万元;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6.2018年常牧镇703户易地扶贫搬迁项目10989万元;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47.贵德县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2100万元;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8.贵德县2018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2840万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9.贵德县2018年同步搬迁住房补助项目297万元;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50.贵德县深度贫困地区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500万元;
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
51.贵德县2018年供销改革项目25万元;
责任单位:县供销联社
52.贫困人口保险助推项目118万元;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53.贫困人口短期劳动技能培训项目70万元;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54.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贷款本息5652万元;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55.贵德县31户贫困户脱贫励志农用三轮车奖励项目60万元;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56.贵德县开发性金融脱贫攻坚风险防控资金510万元;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57.贵德县政策性金融脱贫攻坚扶贫风险金340万元;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58.2018年扶贫项目管理费103万元;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59.常牧镇脱贫攻坚指挥中心改造项目18.37万元。
责任单位:常牧镇人民政府
六、保障措施及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工作在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开展,由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组长、办公室主任牵头,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副主任具体负责财政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和使用方向确定工作,并报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后,由各相关部门按照确定后的使用方向加快推进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建设。
(二)规范资金运转。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切实按照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加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青财农〔2016〕563号)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德县财政涉农整合项目资金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贵政〔2016〕109号) 要求,不折不扣地执行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资金分配、明确使用范围、严格管理监督、统一职责效能,确保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取得实效。
(三)完善制度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涉农资金按照要求用于5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脱贫攻坚。县财政部门要积极加强与审计、纪监部门等各方面监管力量的衔接配合,定期、不定期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专项检查和抽查;探索完善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检查方式,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特别是加强事前监管,引导建立5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深度参与涉农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涉农资金审计、检查和监督工作。
(四)强化部门配合。在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会议,交流情况,解决问题,推动落实。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县扶贫开发局负责涉农资金整合日常事务工作;定期召集联席会议;做好全县脱贫规划与部门专项规划的对接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负责乡镇涉农项目审批工作;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进展;负责涉农资金整合的目标考核、项目验收工作。县财政局负责涉农整合资金调度工作;拟定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参与全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编制工作,参与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参与涉农项目的县级验收工作。县审计局负责涉农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参与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部门专项规划,按照职责范围做好乡镇报送项目的审批工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项目验收,督促落实后续管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全县脱贫规划与部门规划的对接工作,参与全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编制工作。项目实施乡镇(单位)负责本乡镇、本单位脱贫规划编制和项目申报工作;负责涉农资金的报账管理工作;负责涉农项目的施工管理,组织群众以投工投劳的方式参与项目建设,妥善处理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组织涉农项目的乡镇、村级验收工作。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短信平台、手机信息、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宣传手册等途径,不断拓宽宣传方式,提高宣传实效,确保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面的有关政策措施宣传到村、到社、到户。注重引导,激发贫困群众干事创业热情,苦干实干,攻坚克难,艰苦奋斗,脱贫奔康。
(六)严格奖惩制度。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考核办研究制定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的绩效考核细则,定期通报,年终兑现,对资金整合力度大、项目管理规范的乡镇和部门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推进慢、措施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特别是以各种借口干扰阻碍资金统筹整合的,对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问责,确保此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