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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0-07-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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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德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政〔2020〕43号
贵 德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印发贵德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贵德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贵德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0日
贵德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青政〔2020〕43号)和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州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南政〔2020〕36号)精神,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的改革创新,规范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州党委、政府和县委的决策部署,适应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行为,健全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覆盖。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一查到底、依法处罚,并将处罚结果记于相应市场主体名下,形成对违法失信行为的长效制约。
2.坚持规范透明。严格依法依规落实市场监管责任,形成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都要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实现阳光监管,杜绝任性执法。
3.坚持问题导向。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监管,针对突出问题和风险开展双随机抽查,提高监管精准性,在按照抽查计划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具体问题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依法依规处理。
4.坚持协同推进。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双随机抽查结果部门间共享交换和互认互用机制。
(三)工作目标
通过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强化信用支撑,实现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的转变,构筑良好营商环境,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市场监管领域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
(四)实施步骤
到2020年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实现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应用监管平台。各部门要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和部门协同监管平台(青海),以及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称省级平台),规范计划制定、名单抽取、结果公示、数据存档等各项抽查检查工作程序,做到工作痕迹、责任追溯。
各部门已经建设并使用的工作平台与省级平台整合,统一使用省级平台开展抽查检查工作,实现数据对接,避免重复录入、多头报送。抽查检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执法人员名录、抽查检查工作指引等事项与省级平台融合。对非市场主体的抽查检查,可应用省级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单,检查结果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或其他途径公布。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 县政府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各单位
完成时限: 2020年7月中旬前
(二)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部门各单位要统筹本系统抽查事项,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建立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和本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 县政府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各单位
完成时限: 2020年7月中旬前
(三)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与本部门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并与省级平台对接,既可以包括市场主体,也可以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避免出现监管真空,从检查对象名录库(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 县政府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各单位
完成时限: 2020年7月中旬前
(四)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建立健全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根据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对其进行动态管理。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 县政府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各单位
完成时限: 2020年7月中旬前
执法证件的制发部门要不定期对各行政机关执法证件持有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统一清理,确保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真实、全面、合法。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 县政府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各单位
完成时限: 2020年7月中旬前
(五)实施抽查检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和行业主管部门抽查检查要求,于每年1月底前编制完成涵盖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的年度抽查检查工作计划,并组织领导本辖区内的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根据抽查涉及的对象范围,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采取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进行抽查。
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详细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对抽查工作程序、项目、方法等作出明确规定,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强化抽查结果运用。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要全面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牵头单位: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 县政府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各单位
完成时限: 2020 年7月中旬前
(六)抽查检查结果公示。各部门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和信用中国(青海)等平台进行公布,方便社会公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部门职责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针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风险,根据所涉抽查事项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加快政府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推进政府部门间抽查检查结果互认,对违法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使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牵头单位: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各单位
完成时限: 2020年10月底前
三、组织领导
为全面落实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责任, 依法推进全县市场监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成立贵德县政府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具体如下:
组 长:李福军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马敏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 贾 昭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拉加才让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万永生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索南青排 县司法局局长
郭福先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兴良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 刚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石金刚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史生友 县水利局局长
才让扎西 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孙振刚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许建昌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项知多杰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温海芬 县税务局局长
姚贵军 县统计局局长
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宣传动员、组织协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督促,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完善档案管理,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责任机制,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原则,对不按要求进行抽查检查、不依法及时公布抽查检查结果、抽查检查中发现涉嫌犯罪案件不依法移送或者拖延执行抽查检查任务等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强化统筹协调。随机抽查不仅要在市场监管领域推广,也要在各部门、各单位检查工作中广泛运用,务求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抓好任务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并于2020年10月2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政府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