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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0-11-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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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0-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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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主题: | 政策 |
关于公布贵德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第四次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
贵政〔2020〕80号
贵 德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公布贵德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第四次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监管,根据《青海省行政规范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青海省人民政府第99号令)的相关规定,县司法局对2018年6月至2020年6月发布实施的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对主要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政策及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或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或与政府职能转变要求不一致的,或已过有效期限的,或不需要继续执行的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1)予以废止、失效。予以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废止、失效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二、对部分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抵触的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2)予以修改,修改前继续有效。由责任单位牵头负责在6个月内完成修改工作,并按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重新公布实施。
三、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的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3)予以保留,继续有效。对继续有效的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其起草部门或承担该项职能的部门应根据文件实施情况,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政策实行动态管理,在执行过程中需进行清理的,按规定程序及时提出意见报县人民政府。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予以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7件)
2.予以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3.继续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8件)
贵德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0日
附件1
予以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7件)
贵政文件(5件)
1.贵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德县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贵政〔2014〕64号
2.贵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德县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贵德蜂蜜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贵政〔2014〕30号
3.贵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德县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贵政〔2015〕57号
4.贵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德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贵政〔2017〕17号
5.贵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德县易地扶贫搬迁自建房管理办法》《贵德县易地扶贫搬迁自主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管理办法》的通知
贵政办〔2019〕67号
贵政办文件(2件)
1.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贵政办〔2014〕51号
2.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德县生态管护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贵政办〔2017〕152号
附件2
予以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贵政文件(1件)
1.贵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德县三河城镇道路临时停车收费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贵政〔2018〕98号
附件3
继续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8件)
贵政文件(5件)
1.贵德县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贵德县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管理办法的通知
贵政〔2017〕69号
2.贵德县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贵德县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的通知
贵政〔2018〕96号
3.贵德县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贵德县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贵政〔2018〕106号
4.贵德县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贵德县农牧民危旧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贵德县农牧民危旧房改造联审联监联查工作机制》的通知
贵政〔2019〕5号
5.贵德县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贵德县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政〔2020〕23号
贵政办文件(3件)
1.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贵德县关于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免除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意见的通知
贵政办〔2017〕90号
2.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德县督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贵政办〔2018〕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