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5-07-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索引号: |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5-07-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
所属主题: | 政策 |
关于转发贵德县财政惠民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政办〔2015〕5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由县财政局拟定的《贵德县财政惠民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7月21日
贵德县财政惠民资金“一卡通”
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县财政局)
为深化财政惠民补贴资金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惠民资金管理,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民生工程货币化改革的意见(试行)》(青政〔2011〕5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惠民补贴政策,加强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监管,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惠民补贴资金发放机制,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确保民生工程货币化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二)基本原则:坚持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原则;坚持流程规范透明、方便高效的原则;坚持集中整合、一卡发放的原则。
二、工作内容
(一)政银协作,发挥各自优势。借助农村信用社金融服务点多面广、服务对象最贴近群众的优势,利用先进的信息网络为补贴对象提供方捷、安全、高效的公共服务,实现“管理科学、操作规范、监督有力、补助便捷、资源共享”,达到群众满意、社会肯定的效果。
(二)建立“一卡通”制度,实行“一人一卡一号”。“一卡通”是将财政预算安排的各项惠民补贴资金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直接拨入农村信用社内部结算账户,由农村信用社将补贴直接打入补贴对象个人银行卡结算账户的兑付方式。
“一人一卡一号”是为便于统一管理,经县财政及有关部门审定后,给享受财政补贴的群众设定一个编码,由农村信用社为其开办一个银行卡,实行“一人一卡一号”。
推行“一卡通”工作,需要对以往办理的各种财政补贴专用卡(折)重新梳理,将指定农村信用社发行的卡作为“一卡通”专用卡,其他的卡(折)转变为普通的储蓄用卡(折),本人可自行选择留用或销户。需要发放新卡的补贴对象,由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审核,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对于以户为单位发放惠民补贴资金的,要将惠民补贴资金直接打入户主的“一卡通”账户。
(三)纳入“一卡通”的资金范围。按照有关规定,纳入“一卡通”的补贴资金共计9项,主要包括:草原生态补偿资金、粮食直补资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交通运输行业燃油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五保户补贴资金、村干部补贴、老干部补贴等。其他补贴项目和新增补贴项目也要逐步纳入“一卡通”管理。
(四)财政惠民补贴资金运行模式
1、县级财政部门会同归口部门根据惠民补贴政策的要求,将补贴指标统一下达到乡镇;
2、乡镇财政、农经、民政、社保、计生、林业、水利、教育、扶贫等有关站(所)对本乡镇补贴对象的有关事项进行登记、审核和汇总,并将汇总数据报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后报县财政部门;
3、县级财政部门根据业务主管部门的审核名单、金额,将各类惠民补贴资金通过国库以及其它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设立的惠民补贴资金专户拨入农村信用社的内部结算账户;
4、农村信用社按照财政部门提供的补贴发放分户名册,将补贴资金在规定的工作日内打入“一卡通”个人账户;
5、惠农补贴收益人收到资金到账短信后,可到农村信用社任意网点办理提取现、查询等业务。
(五)基本流程及归口部门职责
1、各乡镇财政所对补贴对象的姓名、家庭情况、耕地面积、身份证号码或户口号、账号、银行代码、项目代码、现金补助金额等个人资料登记造册,录入微机管理,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完整、准确性负责。
2、归口部门负责核实项目补贴标准、补贴内容、补贴范围,登记造册,并配合乡镇在行政村或自然村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审核无误后报财政部门核对,并对最终的审核结果负责。
3、由信息系统操作人员进行数据收集、数据审核及计算,并按行政隶属关系进行数据汇总。
4、财政部门根据业务主管部门提供的数据,通过系统按乡镇将补贴资金直接拨入在农村信用社设立的结算账户。
5、农村信用社将补贴资金划入农牧民的“一卡通”个人银行卡账户。
6、群众持有效证件及“一卡通”办理查询、提现等业务。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财政惠民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顺利推进,成立贵德县财政惠民资金“一卡通”支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邹家富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蔡连海 县财政局局长
金耀生 县信用联社主任
成 员:李长学 县审计局局长
贾 昭 县农牧局局长
唐晓红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项 欠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李应平 河阴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建林 常牧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兴良 拉西瓦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列多杰 河东乡人民政府乡长
豆太扎西 尕让乡人民政府乡长
马永灵 新街乡人民政府乡长
奎文华 河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陈学军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克武 县交通局副局长
王大力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永俊 县信用联社副主任
柴发鑫 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
张晓娟 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陈学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及协调工作。
四、系统部署
(一)软件部署:软件采用青海省农村信用社组织开发的《青海省涉农资金监管系统》。软件安装由农村信用社统一组织实施,县财政局及各乡镇积极配合,并做好软件的安装部署工作和县、乡两级财政经办人员的培训。概算费用280万元,银行卡2万余张,费用20万元,共计300万元,由县农村信用社承担。
(二)硬件设备:硬件中涉及县财政、各归口单位、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电脑等设备20台(套),服务器1台、查询机8台,概算费用35万元,由县农村信用社承担。
五、系统培训
(一)培训内容:采取系统讲解和上机操作的方式,主要培训“一卡通”系统的操作,包括信息采集、分户清册编录和数据资料传递程序等。
(二)培训人员:县财政局信息中心系统管理员、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各乡镇财政所相关工作人员各2名。
(三)培训方式: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由县财政局组织人员,配合软件开发公司及农村信用社完成培训工作。
六、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财政惠民资金“一卡通”支付实施工作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7月1日-30日)。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贵德县财政惠民资金“一卡通”支付实施方案》精神,动员部署“一卡通”支付工作;通过各类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布《告城镇居民和农牧民朋友的公开信》,宣传“一卡通”实施的意义、目的和内容等,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日-12月31日)。8月1日至8月15日,由县财政局牵头,组织各归口单位及乡镇有关人员,配合软件开发及农村信用社开展业务培训;8月15日至11月30日,由乡镇政府组织负责补贴项目管理的相关站所,根据职责分工,采集补贴对象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一卡通”卡号等相关基础信息,进行清理审核,整理成册,并张榜公布,经群众签字认可后,建立信息数据库。10月底前完成“一卡通”基础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贵德县财政惠民资“一卡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此项工作的验收及总体评价。
七、工作要求
财政惠民资金“一卡通”支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各乡镇、各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改革的各项工作。一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