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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5-08-1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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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部分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至乡镇人民政府进行配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8-10 浏览次数: 【字体:

贵政办〔201570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满足“四沟”地区农牧民群众进城居住的愿望,改善农牧户居住环境,解决老人就医难、小孩进城就学难、农牧户青壮年进城务工居住难等问题,县人民政府决定将城东二期(惠民路)部分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至乡镇人民政府进行配售,配售计划为:河阴镇60套(4号楼),河西镇192套(72324号楼),河东乡132套(514号楼),拉西瓦镇120套(1215号楼),常牧镇216套(202122号楼),尕让乡144套(1617号楼),新街乡144套(1819号楼)。请各乡镇按配售计划做好住房销售,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配售房屋的审核把关和服务工作。

 

 

 

                             2015年8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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