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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5-09-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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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德县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政办〔2015〕8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贵德县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实施方案》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5年9月22日
贵德县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
覆盖工程实施方案
为推进无线广播电视数字化转换工作,加快构建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无线数字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城乡居民更好地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我县紧紧抓住中央财政全额投资实施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的有利契机,加大项目资金衔接力度,共争取到中央财政资金890万元,实施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该工程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全县广播电视的公共服务能力,实现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升级换代,实现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由模拟到数字的转换,播出电视节目套数由以前的3-4套提升为16套(含12套中央节目和4套省、州、县自办节目),广播节目套数增加3套数字节目,收听收看效果更佳,覆盖范围更大。为顺利推进我县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实施,制订本方案。
一、建设任务及规模
(一)全县中央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规划主要包括骨干发射台4座、乡镇发射台站11座。更新改造节目源、天馈线、塔桅、防雷接地、通风空调、供配电等配套系统。
(二)中央广播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的县城、尕让、常牧、拉西瓦和新街发射台,各新增1部数字广播发射机。更新改造节目源、天馈线、塔桅、防雷接地、空调、供配电、消防等配套系统。
(三)项目建设内容
1、发射系统:发射系统含发射机、同轴开关、硬馈、假负载、多工器和天馈线等。
2、塔桅:包括铁塔新建、改建,铁塔基础,铁塔桅杆加装、铁塔维修加固,废弃铁塔拆除等工程项目,在骨干发射台中改扩建40米、60米铁塔,在村级发射台站中新建35米塔箱一体化转播台。
3、铁塔配套:在村级发射台中新建塔箱,为未封闭管理的铁塔架设围栏,为骨干发射台进行桥架改造。
4、空调:为发射台新增空调。
5、机房防尘:骨干台进行机房防尘改造处理。
6、供配电:包括改造外电线路,扩容电力变压器,改造低压配电柜,新增UPS、光伏电源等项目。
7、防雷接地:为发射台进行机房、铁塔防雷接地等项目。
8、消防:骨干发射台更新改造消防设施,村级发射台新增消防及报警装置。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县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项目建设任务顺利完成,成立贵德县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俄毛却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宣传部长
副组长:魏 琳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吴业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李应平 河阴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兴良 拉西瓦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建林 常牧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列多杰 河东乡人民政府乡长
豆太扎西 尕让乡人民政府乡长
马永灵 新街乡人民政府乡长
奎文华 河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罗晓东 县广播电视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广播电视站,吴业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晓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岳东麟、马军平 、孙文渊、多旦才让、李钢、刘淑花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要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推进、指导、协调、督查各乡镇建设工作,收集掌握有关信息,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制定和落实工作方案,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各乡镇要相应成立本乡镇实施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统一接受贵德县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监督。
三、工期及进度安排
(一)建设工期
全省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一期项目主体工程拟在2015年内完成。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定于2015年9月底前完成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10月工程建设正式实施,年底完成一期主体工程,2016年上半年全面完成,经验收后交付使用,建设工期为9个月。
(二)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1)项目前期工作(2个月)
勘察(含台站勘察、铁塔地质勘察等);编制总体建设方案施工图设计(含外电专项设计、防雷接地专项设计等)。
(2)工程施工(4个月):10月项目建设正式开工,2016年建成并试运行。
(3)设备调试验收(3个月):在设备安装施工完成后,进行联合试运转、测试、验收。
四、实施方法
(一)实施主体
县广播电视站是该项目的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省州实施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制订下发的建设方案、实施意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竣工验收办法等规定,组织实施好本县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建设任务。
(二)资金使用管理
按省州广电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和规定,专款专用。
(三)光缆传输链路租赁
本项目采用一主一备两套信源,第一部发射机主用信源采用卫星传输,备用信源采用地面光缆传输;第二部发射机因要插入省、州级节目,主用信源采用地面光缆传输,备用信源采用卫星传输。国家广电总局备份信源将通过国干网下达至省网络公司前端。为方便以后维护管理,光缆传输链路的租赁由省广电局统一组织进行谈判,由一家运营公司总负责,国标地面数字节目传输光纤租用费及维护、电费由县财政承担。
(四)验收
项目验收分出厂技术验收、现场单项验收及综合验收。
出厂技术验收:根据国家广电总局要求,在发射机、卫星接收机、信源编解码设备、天线系统、稳压电源、塔桅等主要设备出厂前,组织进行出厂验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设备技术指标进行抽样测试,抽样比例不少于10%。
现场单项验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发射机、天馈线、前端信源系统进行性能测试;配电、防雷、空调、监视器、仪器工具、稳压电源、UPS电源、光伏电源等项目的单项验收,由县广电局自行组织验收。
综合验收:由省实施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
(五)督导检查
成立督导检查组,由县广播电视站带队,对各乡镇工程建设、实施及验收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是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的重要任务,是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听好广播、看好电视的重要举措。县广电局要充分认识实施该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加强宣传文化阵地建设的总体要求上来,把行动统一到工程实施的具体部署上来,把实现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抓好,抓实、抓细。各乡镇要密切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领导,统筹实施。全县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由县实施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组织,县广电局具体负责建设。县广播电视站要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工程建设目标、原则和步骤,因地制宜确定各台站更新改造项目和资金使用计划,避免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争取年底前基本完成一期主体工程,2016年上半年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节约成本,国家广电总局已对发射机和卫星接收机进行了统一招标。省广电局也将对主要设备进行集中统一招标,招标结束后,由州广电局与中标厂商签订供货合同,县广电局组织实施。
(三)规范流程,加强管理。实施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是一项新开展的工作,也是一项技术复杂、系统性较强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县广电局要对工程质量、进度、管理、效果负总责,抓紧制订本县工程实施计划和管理制度,规范建设流程,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同时,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自觉接受省州实施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领导小组、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工程建设完工后一个月内,按领导小组下发的验收办法,组织本级验收任务,并将有关材料报省州实施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备案,省领导小组将会同财政部门抽查。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要情况请及时上报省州实施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
(四)落实责任,确保安全。要确保工程实施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无事故发生,县广电局要责任到人,做好预想预防工作,明确检查内容及分工,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狠抓落实,采取一切措施,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资金、人员、设备的绝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