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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6-11-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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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6-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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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主题: | 政策 |
关于成立贵德县新街乡麻吾和陆切村、常牧镇豆后漏、尕让乡亦扎石村等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贵政办〔2016〕1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优化我县农村土地利用结构,有效缓解我县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提高节约用地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盘活农村闲置低效农村建设用地,推进城乡统筹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依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加强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2011〕32号)、《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经营性建设用地指标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有偿使用工作的通知》(青国土资〔2014〕302号)等文件精神,在多方调查研究论证工作的基础上,决定在我县新街乡麻吾和陆切村、常牧镇豆后漏、尕让乡亦扎石村等村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为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实施,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杜汉伟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春强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王晓东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祥文 县监察局局长
蔡连海 县财政局局长
贾 昭 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局长
奎文华 县水利局局长
刘 刚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继生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马永林 新街乡人民政府乡长
关却俄日 常牧镇人民政府镇长
多杰拉旦 尕让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张继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落实项目中的日常工作。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