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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6-11-24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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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德县2016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24 浏览次数: 【字体:


贵政办〔2016〕1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贵德县2016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1月18日

 

贵德县2016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持续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保持全县火灾形势稳定,根据省、州公安部门关于2016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孟建柱、郭声琨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通过各乡镇加强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基层消防组织认真履职,社会单位和群众广泛参与,采取夯实消防基层基础与火灾防控现实斗争相结合的方式,坚持一手抓消防基层基础、一手抓火灾防控现实斗争,全面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确保今冬明春消防安全。

二、时间安排

2016年11月20日—2017年3月31日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1.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制定本部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并组织召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会议,层层动员部署,全力推动工作落实。


2.落实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青海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和“三个必须”的要求,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将冬春火灾防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导、同检查、同考评。要按照《青海省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加强行业所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在本行业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


3.强化乡镇、村(社区)直接责任。乡镇、村(社区)要按照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消防网格化达标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将消防网格化管理纳入基层公共服务或综合治理平台,健全消防安全组织,逐级明确责任人和专职管理人员,借助现有基层工作平台或移动终端,推广安装网格消防管理手机APP应用软件,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要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附件1),明确居民社区、住宅楼院消防安全管理单位、落实岗位消防职责,推动微型消防站建设。2017年3月底前,60%的乡镇、村(社区)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


4.强化社会单位主体责任。社会单位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严格执行检查巡查、隐患整改、宣传教育、定期演练和应急处置等规章制度,提升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能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部建立消防安全巡查队、消防知识宣传队和灭火救援先遣队“三队合一”的微型消防站,平时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工作,发生火灾快速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


5.强化消防监管责任。公安消防部门要当好主力军,依法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场所和重点问题,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处罚、查封、关停、拘留等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督促及时整改。要做好主推手,推动党委政府、行业部门、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提升社会面整体火灾防控水平。


(二)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1.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要加大对老旧小区电气线路的改造力度,并结合实际,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工作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单位要制定并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按规定聘请持证电工上岗,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安检、电力、住建、市监、人社等部门要开展电气安全联合检查及电工持证上岗检查,查处违章违规行为,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


2.宗教活动场所专项整治。公安、统战、民宗、文化等部门要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落实《关于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建设的意见》,按照“先当前后长远”的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加强寺院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服务室、志愿消防队伍、寺院消防安全联系平台建设,实现“制度健全、设施完善、管理规范、处置高效”的建设要求,有效提升寺院自我管理和自防自救的能力。2017年3月底前,全县3座国家级文物保护类寺院要达到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3.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对冬防期间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必须提请县政府进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跟踪督促整改。通过挂牌督办、集中约谈、媒体曝光、行业抄告、技术帮扶和纳入诚信体系等措施,依法督促限期整改消除。相关行业部门承担监管责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强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4.重要节点消防安全保卫。紧盯十八届六中全会、国家、省州县“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有关部门要组织联合开展防火检查,并督促基层组织、社区和单位在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夜查,确保节日消防安全。


5.重点场所隐患整治。重点整治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地下建筑、商场市场为主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商务、安监、公安、住建、市监等部门要联合开展检查。重点整治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消防安全责任制及管理制度不落实,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等重点岗位值班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未确定重点部位并制订灭火应急预案,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不到位,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防火封堵不严,防火防烟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登高作业面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未按要求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等问题。


(三)狠抓消防基层基础建设


1.加快消防规划编制修订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在全面贯彻执行《全县“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和《贵德县城市消防专项规划2015——2030》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编制修订本乡镇、本部门的消防专项规划,切实将火灾防控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2.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力度。住建、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公共消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职责,定期对市政消火栓进行检查,对缺建、损坏市政消火栓进行补建。


3.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公安消防部门管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持证上岗率逐年应不低于20%,2016年底前,全县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数累计达到16人。加快发展乡镇专职、志愿消防队,2016年底前,80%的乡镇和常住人口超千人的行政村、自然村要建成志愿消防队。


4.做实做强微型消防站。全力推进乡镇、村(社区)和社会单位建立消防安全巡查队、消防知识宣传队和灭火救援先遣队“三队合一”的微型消防站(附件2)。2016年底前,30%的乡镇、村(社区)、50%的重点单位建成微型消防站,2017年3月底前,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完成建设任务。指导单位按照“1分钟邻近员工先期处置、3分钟灭火战斗小组到场扑救,5分钟增援力量协同作战”的要求,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定期开展培训授课和联合演练,提高初期火灾扑救能力。


5.深化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工作。按照“位置相邻”或“行业相近”原则,组织社会单位划定范围组成一个消防联防区域,建立区域联防制度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定期开展应急调度、联合作战、培训演练等活动,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2017年3月底前,30%的商业区、旅游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作组织。


6.强化消防安全技防物防措施。积极运用物联网技术建立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2017年3月底前,要积极推动火灾高危单位接入系统。逐步扩大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应用范围,大力提倡在沿街门店、“三合一”场所、群租房等消防安全难点、乱点区域安装应用,提高火灾技防水平。


(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培训


1.认真开展“119消防宣传周”系列活动。围绕“消除火灾隐患,共建平安家园”的宣传主题,认真组织筹划今年“119”消防宣传周系列活动,广泛组织社会单位、民众积极参与 “119”消防宣传活动,邀请媒体记者跟踪报道相关活动情况,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


2.广泛组织社会化宣传。一是以消防宣传教育“八进”工作为抓手,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农村、家庭等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寒假之前,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课”,对师生进行一次全员参与的消防安全培训。二是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消防服务开展宣传培训活动,落实消防监督员每周半天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消防站和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作用,积极组织单位员工和社会群众参观体验。三是抓好重要节点宣传,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


3.深入推进媒体宣传。一是利用传统媒体开展宣传,借助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开设冬春火灾防控宣传专栏、专版、专题,跟踪报道工作动态、曝光火灾隐患。二是加大公益宣传力度,针对季节和节庆火灾防范特点,利用电视、广播每天播发消防公益广告、滚动字幕和提示信息;通过LED屏、广告牌、宣传单等社会媒介,大力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三是要借助新媒体开展宣传,利用好网络、微信、微短信平台等新媒体,向公众推送消防安全提示、警示信息。


4.全力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一是开展全员消防培训,组织消防监督员、派出所消防民警、消防文员进行全员培训,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实地操作”训练,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二是持续开展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消防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对前期没有参加培训的,组织集中培训。力争在2017年3月底前实现培训全覆盖,切实培养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


四、工作步骤

根据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治理重点,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1115日前)。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要求,迅速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全国“两会”闭幕前)。按照全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统筹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灭火救援拉动演练、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着力督促整改重大火灾隐患,确保按期整改销案。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7年3月31日前)。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工作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迅速行动,全力以赴,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执法,形成合力。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严肃查处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严格按照《火灾隐患整治要求》依法跟踪整改到位。


(三)严格督导,严肃追责。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各级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


各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方案请于11月30日前报县公安消防大队,12月起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情况,2017年3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联 系 人:黎子瑜

联系电话:0974-8555227

电子邮箱:991508466@qq.com

附件:1.“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创建要求;

      2. 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要求。


 

附件1:

“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创建要求

 

一、居民社区、住宅楼消防管理单位明确,岗位消防责任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到位。

二、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通道、电缆井、管道井等公共区域以及电表箱处不得堆放可燃杂物,各类竖井防火封堵严密到位。

三、公共区域不得乱拉乱接电气线路,疏散楼梯间、疏散走道不得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电动自行车棚要严格落实用电安全管理。

四、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并持证上岗。

五、充分发挥社区消防宣传大使作用,组织居民开展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演练及消防安全入户宣传活动,利用社区宣传栏、宣传橱窗以及楼宇视频定期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六、居民住宅区要根据规模、居民数量等情况建设电动车智能充电设施,统一设置固定集中的电动车充电点,或设置带安全保护装置的充电设施供居民使用。

七、每个设有管理部门、物业服务的居民住宅区,要建立微型消防站,保证24小时值班,尤其是要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微型消防站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对专兼职队员开展必要的集中训练,达到会处置初起火灾、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引导人员安全疏散,一旦发生火灾,做到“1分钟响应、3分钟到场处置”。

 

附件2:

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要求

 

一、单位微型消防站要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巡查队、消防知识宣传队和灭火救援先遣队“三队合一”作用,平时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工作,发生火灾快速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

二、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微型消防站防火巡查制度,明确火灾隐患登记、报告、督办、整改、复查等程序,安排队员分班次开展防火巡查,每班次在岗人员不少于3人,保证24小时值班。微型消防站每月至少对区域内的单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单位消防管理人应定期对巡查检查情况进行抽查,确保不走过场。

三、微型消防站队员要熟悉消防设施器材、安全疏散路线,掌握防护装备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每周开展一次装备器材学习和场所熟悉工作。按照“1分钟邻近员工先期处置、3分钟灭火战斗小组到场扑救、5分钟增援力量协同作战”的要求,制定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每季度开展实战演练,切实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四、微型消防站队员要加强培训教育,站内工作人员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培训,新进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同时,要积极向单位员工宣传普及消防常识,提示岗位火灾危险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微型消防站负责人要组织建立单位消防微信群,定期发送消防安全提示,遇有火灾,要辅助提示人员疏散。

五、微型消防站要建立考评和奖惩机制,对工作突出、尽职尽责的队员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本单位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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