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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8-03-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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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贵政办〔2018〕27号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全力做好今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强制免疫工作,确保完成2018年动物防疫目标任务、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根据全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和视频会议精神,现就我县开展2018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安排如下:
一、建立健全动物防疫工作领导机制
动物防疫工作不仅关系到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农牧民增收,还直接关系到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目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把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纳入当前工作的重要日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负总责”的总要求,严格执行乡镇政府和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的领导责任体系,层层落实防疫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州免疫工作要求,全力抓好今春动物防疫工作。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局长任副组长,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贵德县2018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本乡镇辖区内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要成立防疫防控指导小组,周密部署和具体指导全县春季动物防疫工作。
二、全面开展春季动物防疫工作
(一)合理安排,按时完成。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自身工作职责扎实抓好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全县春季动物集中免疫工作于4月1日启动,4月30日全面完成,5月下旬迎接省级主管部门的交叉检查和免疫效果评价。集中免疫工作完成后,各乡镇要将对免疫开展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各乡镇要明确专人负责免疫信息收集统计上报工作,并于每周三报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抓好免疫,确保密度。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州春防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保经费落实、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原则,督促养殖场、养殖户落实强制免疫主体责任,使其自觉履行法定免疫义务,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针不漏量”,确保4种强制免疫病种群体应免密度达到100%,免疫耳标佩戴率达到100%,乡、村、场、户免疫建档率达到100%,群体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牛羊布鲁氏菌病应免动物免疫率达到100%和犬包虫病驱虫率达到100%。
(三)加强免疫监测,确保免疫质量。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要充分发挥监测的预警预报作用,重点围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鲁氏菌病、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等优先防治的动物疫病开展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持续开展其他动物疫病监测工作。强化监测和流调结果运用,全面掌握病原地理分布和流行状况,提高动物疫情防控预警能力,为疫病检疫、防疫、净化等提供决策依据。
(四)加强检疫,确保畜产品安全。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检疫规定程序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产地检疫面须达到100%,确保不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要配合县级业务部门开展动物卫生监督规范年活动,深入养殖场、屠宰场、动物诊疗场所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扎实开展产地、屠宰检疫和流通环节执法监管,推进检疫电子出证工作,抓好跨省、扶贫、串换等调运动物安全监管。县级业务部门要引导养殖场、散养户遵守畜牧兽医执法“六条禁令”和屠宰检疫“五不得”规定,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五)加强宣传培训,规范信息报送。县、乡镇两级在开展集中免疫前要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在春季集中免疫工作开展前要组织全县兽医技术人员开展免疫技术师资培训,切实解决免疫操作不规范、超剂量注射等现象。严格按照疫苗说明书要求操作,及时更换注射针头,做好各项消毒工作,防止在免疫操作中人为传播疫病,确保教育培训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免疫质量达标。
(六)加强管理,完善档案。按照“责任明确、计划科学、供应及时、保质保量、减少损耗、杜绝浪费”的要求,科学制定疫苗使用和调运计划,加强疫苗调运、出入库、移交、保存、使用等全过程的质量监管。指导规模养殖场、养殖大户和村级防疫员建立完善免疫档案,详细记录免疫种类、免疫时间、疫苗来源、免疫人员和免疫死亡等情况,规范档案管理。建立健全剩余疫苗退回、废弃疫苗及疫苗包装物等回收无害化处理制度,减少浪费,严防污染环境。
三、全力做好畜间布病和包虫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
坚持人畜同步、分区防治、分类指导的原则,做好畜间布病和包虫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按照《青海省防治包虫病行动计划(2016-2020年)》,进一步推进畜间包虫病防治攻坚行动,做好家犬登记、投药驱虫和病害脏器无害化处理工作。按照《青海省牛羊布鲁氏菌病防控技术方案》,实施畜间布病防治专项行动,牧区继续对牛羊实施布病强制免疫,农区全面监测,淘汰阳性家畜。对种畜场种畜实行监测净化,防止畜间布病垂直传播。强化奶牛布病和结核病监测、扑杀、无害化处理工作。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