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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8-04-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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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贵德县利剑2018-砂石粘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政办〔2018〕30号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关于《贵德县利剑2018-砂石粘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由县国土资源局拟定的《贵德县利剑2018-砂石粘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4月25日
贵德县利剑2018-砂石粘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矿产资源开采及管理秩序,保障砂石粘土资源有序开发,可持续发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无证、越界开采砂石粘土资源的违法行为,整治清理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砂石粘土资源开采企业,实现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根据省州国土部门关于利剑2018-砂石资源开发利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成立贵德县利剑2018-砂石粘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杜汉伟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坚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成 员:李占彪 拉西瓦灌溉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
王兴良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贾 昭 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局长
罗晓春 县经济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局长
奎文华 县水利局局长
马敏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石金刚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正刚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晓明 县海事航运局局长
李应平 河阴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学军 河西镇人民政府镇长
魏 强 河东乡人民政府乡长
关却俄日 常牧镇人民政府镇长
豆太扎西 拉西瓦镇人民政府镇长
多杰拉旦 尕让乡人民政府乡长
马林圃 新街乡人民政府乡长
羊 新 县交警大队队长
张继生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王兴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处理等日常工作。
二、工作重点
(一)全面开展实地巡查检查,全面排查梳理我县辖区内砂石粘土矿。结合我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2017年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做好精准登记造册、建档立卡,掌握涉及砂石粘土资源开采企业(点)分布区域、面积、数量、坐标位置、采矿手续办理情况、是否为重点项目配套以及违法违规和处理情况,逐一建立我县砂石粘土资源开发管理档案。
(二)加大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规范我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依法查处2017年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8处越界开采的违法行为,限期进行整改。加强公路施工沿线违规设置砂石料场违法行为的日常巡查和监管,严厉打击违规设置砂石料场、擅自转让矿产资源、偷采乱采、无证开采、不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开发利用方案》等违法违规现象,确保达到保护生态、依法规范、有序开采、保障供给的目的。
(三)加大采矿证到期矿山的恢复治理工作。采矿证到期的砂石资源开发企业按照《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的内容,进行环境恢复治理。
三、专项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县所有砂石粘土资源开发企业、河道清淤项目、县域内的各种非法采砂(石)、粘土活动。
(二)整治内容
依法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全县违法违规开发砂石粘土资源经营行为,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全面清查公路施工沿线违规设置砂石料场,违法开采矿山的行为。清查重点工程项目配套砂料厂及河道清淤项目开采生产情况。二是对2017年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8处越界开采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按照《矿产资源管理法》规定依法处理。三是清查偷采、乱采、越界开采、无证开采、无采矿许可证、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等违法开采行为。四是严查非法转让矿权行为,对未经审批以出租、承包、抵押等方式非法转让采矿权,依法予以处理。五是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严肃查处各砂石粘土企业的安全生产防护设施及监管情况,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储存民爆物品等行为。六是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检查矿山企业的开发利用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环评报告、矿山恢复治理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环保设施配套建设等落实情况,严肃查处因开采砂石资源造成周边生态环境破坏的行为。对非法开采和严重破坏资源及环境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整治时间和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8年4月1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清查阶段(2018年4月1日一4月20日):制定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所有砂石粘土资源开发企业(点)进行全面清查、梳理,规范证照不全的企业(点),对公路施工沿线违规设置砂石料场的违法行为及河道清淤项目进行全面排查。
(二)整改落实阶段(2018年4月21日一5月15日):根据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排查的结果,分类进行集中整治及整改:一是对公路施工沿线违规设置的砂石料场立即停产整改,责令责任单位进行环境恢复治理,严格执行《青海省公路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指南》,新开工项目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设置砂石料场,并在正式开采前办理好相关审批手续。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使用,谁恢复”原则,水利、交通等部门要清查重点工程项目配套砂料厂超规模生产、私自对外销售情况,清查河道清淤项目超范围开采、未进行环境恢复治理情况。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对配套砂料厂及清淤项目的日常管理,禁止违规生产,私自对外销售现象发生,并按要求及时开展环境恢复治理。二是对2017年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8个越界开采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停工,限期整改。对持证开采矿山企业核定储量,设立矿区范围界桩,并对矿山企业使用监控、地磅情况加强日常监管。三是对破坏生态环境等违规开采行为,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持证采砂(石)、粘土企业,责令其立即停工,限期整改,并本着“谁开采、谁恢复”的原则,按要求进行整改治理,排除安全隐患。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又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依规吊销相关证照。四是对违法开采的采砂、粘土企业(点),一律予以取缔关闭,拆除设施设备,并对违法当事人依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五是矿山企业证照不全、开发利用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等相关资料不全、资料与开发实际不相符的砂石粘土资源开发企业,责令停工,限期整改。六是对未执行“边开采、边治理”的砂石粘土资源开发企业,责令停产,限期恢复治理,经有关部门验收恢复治理达标后方可转入正常生产。七是拟定贵德县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制度,支持和鼓励矿山企业开展绿色矿山创建。确定贵德县河西镇下刘屯闽乐砖瓦用粘土矿为绿色矿山建设试点,新建矿山全部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开展矿山设计和建设,生产和在建矿山要加快升级采选设备及工艺等,逐步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三)规范秩序阶段(2018年5月16日一6月15日):按照保护生态、合理布局、合法开采、杜绝非法的要求,根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有效指导和规范砂石粘土资源开发行为,确保砂石资源的开发利用实现科学化、合理化,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实现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四)巩固完善阶段(2018年6月16日一7月31日):一是建立不定期巡查制度。利剑2018-砂石粘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安排执法人员进行不定期巡查,加强对持证矿产企业依法开采的日常管理,加大对公路施工沿线以及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针对重点区域、违法高发地区采取常规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卫片执法检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等方式,着力提高违法行为的发现率和制止率,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置,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防止死灰复燃,杜绝违法违规开采活动抬头。二是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公开举报电话,优化群众举报方式,实行有奖举报,广泛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对群众如实提供的非法开采线索,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保护举报人的权益,让群众参与到管理中来,努力形成专项整治与曰常管理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全面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三是建立疏堵结合机制。坚持以满足基本建设需求,规范开发秩序为目标,有的放矢,标本兼治,坚决整治和查处偷采偷运砂石、扰乱开采秩序、破坏生态环境、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建全机构,明确职责。利剑2018-砂石粘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对各类砂石粘土资源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采砂石粘土资源整治工作的具体协调,严格控制矿山开采审批手续,依法对砂石粘土资源非法开发企业(点)或个人进行严厉查处。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进行采砂、粘土活动的企业。做好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工作,依法查处造成水域、空气污染的砂石粘土资源开发企业或个人,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打击非法开采的行为。
(二)落实人员,各司其职。根据利剑2018-砂石粘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要求,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好此次砂石粘土资源开采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认真落实责任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相关成员配合抓,落实人力物力,积极配合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清查和集中整治阶段,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统一行动。
(三)严明纪律,强势推进。利剑2018-砂石粘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要按照责任分工,积极履行职责,执法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