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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8-02-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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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教育有关数据核查和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
贵政办〔2018〕11号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教育有关数据核查和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和“控辍保学”工作,根据省、州教育部门要求,需对涉及我县户籍在青,但学籍不在本省的874名7-15周岁适龄少年儿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同时,对140名辍学适龄少年儿童和151名建档立卡贫困户疑似辍学适龄少年儿童进行动员返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安木拉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杨本加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程士峻 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赵 青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吴业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晓东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南见才让 县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局长
魏 琳 县民政局局长
索南青排 县司法局局长
蔡连海 县财政局局长
李琳琼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孙振刚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
许建昌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余承敏 县统计局局长
马敏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郭福先 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乔凤莲 县残联理事长
才措吉 县妇联主席
李应平 河阴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学军 河西镇人民政府镇长
关却俄日 常牧镇人民政府镇长
豆太扎西 拉西瓦镇人民政府镇长
魏 强 河东乡人民政府乡长
多杰拉旦 尕让乡人民政府乡长
马林圃 新街乡人民政府乡长
万永生 县公安局副局长
范文睿 团县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程士峻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秦学元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控辍保学工作。
二、工作内容及任务分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于3月7日前完成本乡镇此类适龄儿童的入户调查工作。调查过程中,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必须进村入户,详细了解适龄儿童少年的去向。对全家迁出的,要填写迁出时间、迁出地点、是否在迁出地就学等信息;对死亡的适龄儿童少年,要填写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等信息;对查无此人、有户籍而没有在居住地居住的,要填写落户时间,并由村委会出具有户籍而无居住者的证明,作为佐证材料;对入寺的,要写明入寺时间;对监护人未履行职责,未送适龄少年儿童入学的,要登记出生年月日、应入学时间、接受教育情况、是否辍学、辍学年段等信息,并积极动员其返校。除以上的其他情况也要进行详细登记。
公安部门要对举家迁出但未销户籍,迁入本县但无居住史的情况进行调查后,按照户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依法处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874名7—15周岁适龄少年儿童情况与我县常住居民参保系统进行核对,信息核对情况于3月7日前报县政府教育督导室。
市场监管部门要定期对我县各类市场经营主体进行监督检查,严禁未成年人就业,发现一起,严惩一起。
县教育督导室要建立学生流失辍学预警机制,及时掌握我县应适龄儿童和适龄少年数据,每年开学初将各学校上报的疑似辍学和辍学生名单及时反馈给各乡镇人民政府,督促乡镇在规定时间内将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动员返校。核对信息出现适龄儿童数和统计报表适龄儿童在校数两个数据不一致现象时,要及时与各乡镇进行对接,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每年3月和9月初,在乡镇和村级层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法》宣传活动。
教育部门要做好学生入学后的巩固率提高工作,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的分值,每年对学生流失较多的学校进行通报。督促各中小学成立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班主任和任课老师为成员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签订年度控辍保学工作目标责任书。因教师教育方式简单粗暴、对学生进行体罚和言语攻击造成流失的,由教师本人负责动员返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打造人文环境好、学习氛围好、民族团结好、教学质量好的学校。严禁校园欺凌事件发生,提高学校思想政治学科教学质量,及时纠正学生的不良思想,不让学生因学习压力大、和同学关系不融洽等原因辍学。
三、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严格按照本方案制定的时间节点,加强协调沟通,按时完成工作任务。874名有户籍但不在本省学籍适龄儿童调查表、140名辍学学生动员返校情况统计表、151名疑似辍学学生调查表由县教育局负责统一提供。
(二)3月9日前,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动员140名辍学适龄少年儿童全部返校就读,已转往外地学校就读的,要求家长提供转学证明。同时,认真核对分析151名建档立卡贫困户疑似辍学适龄少年儿童相关信息。
(三)此项工作完成后,由县教育局向县政府专题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