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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海东部黄河谷地百万亩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拉西瓦片区)县级验收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19 浏览次数: 【字体:

贵政办〔201855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青海东部黄河谷地百万亩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拉西瓦片区)县级验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青海东部黄河谷地百万亩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拉西瓦片区)第一阶段调整区域3个标段工程于20184月底全部完工,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及单项工程已由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按相关规定组织验收,3个标段的合同段工程现已具备县级验收条件。根据《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青海东部黄河谷地百万亩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招投标管理等三个暂行办法的通知》(青国土资发〔201122号)、《青海省重大土地整理项目指挥部关于认真组织做好黄河谷地百万亩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青土指〔201617号)、《青海省重大土地整理项目指挥部关于认真组织做好重大项目第一阶段剩余工程建设及已建工程验收工作的通知》(青土指〔201703号)、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TD/J1013-2013)、青海省国土资源厅《青海省重大土地整项目验收细则》,将对青海东部黄河谷地百万亩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拉西瓦片区)第一阶段调整区域3个标段工程实施县级验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高质量、高标准做好县级验收工作,成立青海东部黄河谷地百万亩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拉西瓦片区)第一阶段调整区域工程县级验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长: 安木拉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 杜汉伟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本加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  保秉良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王晓东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蔡连海    县财政局局长

  王兴良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石金刚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奎文华    县水利局局长

        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长学    县审计局局长

             石昌青    县土地整理开发办公室主任

  李应平    河阴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学军    河西镇人民政府镇长

        河东乡人民政府乡长

  关却俄日  常牧镇人民政府镇长

  马清泉    县土地整理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张永生    县财政局经济股股长

罗晓庆    县国土资源局工程师

          许玉龙    县水利局工程师 

      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高工

马吉祥    县土地整理开发办公室高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土地整理开发办公室,石昌青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工程验收期间的日常事务工作。

   二、验收时间

2018619日(星期二),召开单项工程验收预备会,组织验收领导小组成员和监理单位、质检单位、施工单位学习有关验收规程规范,安排验收相关事宜;

620日(星期三),验收青海东部黄河谷地百万亩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拉西瓦片区)第一阶段调整区域工程第一标段;

621日(星期四),验收青海东部黄河谷地百万亩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拉西瓦片区)第一阶段调整区域工程第二标段;

622日(星期五),验收青海东部黄河谷地百万亩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拉西瓦片区)第一阶段调整区域工程第三标段,并汇总验收结果,起草存在问题的整改通知,拟定验收鉴定书,草拟子片区工程验收申请报告。

 

 

 

2018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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