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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8-06-1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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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贵德县“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检查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
贵政办〔2018〕56号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贵德县“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检查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根据全县2018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6月21日至7月31日开展全县“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工作,重点对有举报线索、日常管理中问题较多、自查自纠不认真和以往巡视、审计、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小金库”问题尚未整改落实的预算单位集中开展重点检查,检查面不低于全县预算单位的50%,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检查分工
“小金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17人,组成4个重点检查小组,对各单位分别进行检查。抽调人员及分工如下:
第一组 组 长:沈俊莲 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马 渊 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张宝胜 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会计
柴玉梅 县民政局会计
检查单位:尕让乡人民政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大队)、统计局、档案局、藏语委、森林公安局、西河林场、推广中心、种子站、岗拉苗圃、能源站、林业站、工人俱乐部、渔政管理站。
第二组 组 长:许晓刚 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朱从山 县公安局会计
张永生 县财政局经建股股长
寇元英 河阴镇人民政府会计
检查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办公室、县委党校、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移民安置局、供销联社、经营管理站。
第三组 组 长:拉 毛 县审计局副局长
成 员:张存莲 县审计局干部
傅繁霞 县发展和改革局会计
才郎太 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检查单位:河东乡人民政府,县水利局、水保站、西河水管所、农村供水站、疾控中心、河西卫生所、河东卫生所、社保局、医保局、广电局、工商联、卫生监督所、文物管理所。
第四组 组 长:黄志花 县财政局财监股股长
成 员:陈金莲 县财政局会计股股长
赵勤学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计
马吉元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会计
吉晋婷 县教育局会计
检查单位:拉西瓦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河阴小学、文化馆、环境监察大队、就业局、河阴寄宿制学校、河东寄宿制学校、常牧寄宿制学校、拉西瓦民族寄宿制学校。
二、工作要求
(一)延伸检查范围。各工作组要在被检查单位自查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小金库”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九种形态所涉及的财务收支违法违规现象,切实加大延伸检查力度。重点要对资金去向的会议、培训、车辆维修及燃油等有关开支基础依据进行延伸核查;对单位开户及个别管理人员开户也要予以必要的核实;对单位内部后勤、下属单位要有重点性地进行核查。
(二)合理调配人员。要坚持服从大局、科学检查,合理调配检查人员,统筹安排检查任务,做到团结共事、优势互补、形成合力。被抽调人员要服从统一安排,严格遵守工作纪律,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检查,使重点检查做到有的放矢,确保把涉及“小金库”的情况摸清摸透、把问题查深查细。
(三)加强部门配合。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政策执行力度,及时研究解决治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分工。各金融机构要对专项治理工作给予支持配合,对专项治理中涉及的账户查询、资金冻结和划转等事宜,依法及时办理,特别是对“小金库”举报线索的核查取证工作要积极配合。
(四)认真总结报告。各检查工作组要指定专人负责重点检查工作底稿的记录和阶段工作小结材料的报送工作,杜绝虚假及敷衍应付现象发生,确保各类数据和材料真实、全面。本次县级重点检查小组抽调人员交通工具由县“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财政局)予以保障。
联 系 人:黄志花
联系电话:0974—8559844;189****7876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