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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8-08-3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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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贵德县深入推进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政办〔2018〕85号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关于贵德县深入推进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拟定的《贵德县深入推进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方案》,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8月31日
贵德县深入推进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
工 作 方 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推动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依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工作守则>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在中小学实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重要性认识
实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是指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根据辖区内的学校布局设立若干督学责任区,配备相对固定的责任督学,开展常态化督导的工作制度。实行挂牌督导是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加强学校监督指导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与学校和社会联系、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有效方式。挂牌督导有利于延伸教育督导的触角,落实责任督学工作职责,实现教育监管重心下移和关口前移,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及时发现和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实施素质教育,推动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创建工作,按标准配齐配足专兼职督学队伍,建立健全具有县域特色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机制,不断规范全县中小学校办学行为,高标准完成创建工作任务,9月底力争创建为“全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
三、工作方法
巩固提高“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成果,通过领导重视、制度健全、队伍精干、工作规范、保障有力、方法科学、结果运用、效益明显等措施,实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与教育质量有效提升的有机融合,解决教育发展不平衡的矛盾,逐步满足全县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配置的需要。
(一)健全管理机制。健全挂牌督导责任区制度,合理划分责任区,明确责任区责任督学及其职责。完善责任督学选拔、聘任、登记、管理、培训、考核、评价、问责、奖惩和定期交流等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区督学的工作任务、工作纪律、行为标准、考勤奖惩等规定。对《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规定的五项基本职责和八项经常性督导内容都列出具体要求,并根据工作规程中提出的校园巡视、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座谈走访等工作方式制定实施细则。制定责任督学实施常规督导、专项督导、综合督导和责任督学协作督导制度,建立领导小组定期议事制度,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督导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二)建设精干队伍。按要求配备数量足够、素质优良的专业督学队伍。一是配齐专职督学。根据工作实际,按编制配备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人员,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提供人员保障。二是配好兼职督学。按照“专业、年龄、层级结构合理等方面,配优配强兼职人员,基本覆盖各学科及教育管理领域”的要求,通过全面考察、认真选聘、颁发证书等方式,配备19名兼职督学。三是强化督学培训。制定全员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编制培训大纲及教材,扎实组织开展法规政策、技术方法、学科领域、工作规范等岗前及在岗的专、兼职督学培训。四是加强交流研讨。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定期组织督学异地交流、研讨案例、现场观摩等,促使督学在督导工作过程中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
(三)规范开展工作。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统一制做责任督学公示牌,按规范要求悬挂于学校门口醒目位置,标示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经常性督导事项等内容。为每名责任督学配发督学证和规范的《督学工作手册》,责任督学持证挂牌上岗。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印发各督学责任区贯彻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定督学工作方案,各责任督学制定工作计划,报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备案。责任督学实施经常性督导每学期不少于4次,督导内容包括《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规定的主要事项。责任督学按照工作要点、方案和督导计划扎实开展工作,督导前确定重点督导事项,督导中按职责流程认真督导,督导后在《督导工作手册》中客观、公正、详细记录,及时如实向学校和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汇报,对重大问题要形成书面意见,进行跟踪督导,撰写月度、季度、年度督导报告,建立工作台帐。
(四)创新督导方式。建立以网络为基础的县域内责任区督学挂牌督导信息系统,对责任督学实现网络信息化管理。公开教育督导QQ群、督学微信群,开辟教育督导新途径。在深入学校实地督导的基础上,开展网上督导工作,网上工作部署、工作交流、信息报送、意见反馈、考核评价、网络培训,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学校、责任督学及公众之间联络畅通。
(五)强化问题整改。建立问题整改问责机制,健全发现问题、提出意见、预警通报、约谈整改、公开公示等工作制度。责任督学在督导中发现学校、幼儿园存在的各种问题,要结合实际提出科学合理的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及相关要求。一般问题向学校提出建议,督促整改落实;重点问题报告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向学校下发整改通知书;普遍问题及难点问题要及时向县教育局反馈,并向县政府报告。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定期对各校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评价通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对重视程度高、整改成效好的学校、幼儿园进行通报表扬。
(六)重视结果运用。责任督学对学校的问责处理、评优评先等。具有优先建议权和监督权。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定期举办“督学座谈会”“督学学期例会”,分享经验,聚焦问题,共商对策,并汇总意见建议,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以供决策参考。县教育局要高度重视责任督学对学校的督导结果和建议,强化对督导结果的运用。在学校评优评先、干部任免、教师考核方面要充分听取责任督学的意见,将督导结果作为对学校综合评价、主要负责人考评问责的重要依据,作为职称评定以及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考核之中。
四、推进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 (2018年8月底前)。修改完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调整挂牌督导创新县工作领导小组,聘任政府第二届督学,重新划分督学责任区,调配督学责任区责任督学,召开全县创建工作推进会及责任督学培训会。
(二)推进实施阶段 (2018年9月)。依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新标准要求,制定工作细则,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并通过省州级评估验收。9月初完成全县62所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三)评估验收阶段 (2018年10月)。根据省州两级督导部门验收整改意见,逐项对标达标,自查自评,整改提高,迎接国家评估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协调推进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并确定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中小学校挂牌督导的日常工作。
(二)夯实工作责任。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挂牌督导工作,统筹组织实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具体组织落实创建推进工作,负责拟定文件、组织会议、督学选聘、管理培训、工作考核、信息对接等工作,确保创建任务落到实处。各督学责任区和责任督学按照《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结合实际,依据法律法规、督导规程、工作流程、操作细则等工作要求,规范开展常规督导、专项督导、综合督导和协作督导。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落实督导意见建议和整改要求的工作机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确定专人负责,明确问题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确保全县创建目标顺利实现。
(三)强化保障措施。县财政局要足额落实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经费和督导专项经费,对责任督学开展挂牌督导工作提供经费保障,保证创建推进工作强势有力。县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及相关学校要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保障责任督学正常开展工作。各督学责任区要建成相对独立的责任督学办公室,配备办公桌椅、计算机、打印机等基本办公设施设备,有条件的可以创设展示片区,集中展示所辖学校基本概况、办学特色等,增强挂牌督导创新县创建工作氛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认真配合责任督学开展工作,如实反映工作情况,按规定提供材料,不得无故拒绝责任督学的随访督导。
(四)严格奖惩问责。县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督查跟进,进行季度点评、量化考核和奖惩通报。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从严落实《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工作守则》等督学管理有关要求,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督学“政治清醒、服从安排、深入一线、到点工作”等纪律规定,及时总结经验,通报典型。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建立以暗访为主的明察暗访、专项督查、跟踪预警全方位督查机制,对在创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中成绩优异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在挂牌督导中勇于担当、大胆干事、出现失误的校园长和责任督学根据情况容错纠错;对作风飘浮、失职渎职、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学校(幼儿园)校(园)长及责任区督学,视其情节通报批评、约谈问责、组织处理,直至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