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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9-04-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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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主题: | 政策 |
关于印发贵德县山坪台和岗拉湾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改行动方案的通知
贵政办〔2019〕19号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贵德县山坪台和岗拉湾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贵德县山坪台、岗拉湾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改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4月22日
贵德县山坪台、岗拉湾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及县委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组织实施好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改行动,加快解决2019年3月29日省级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督导组反馈问题,根据《青海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改行动实施方案》(青政办〔2018〕98号)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以“加强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为目标,以着力解决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不清、边界不明、规范化建设不达标、环境风险隐患较大、违法问题多见等突出问题为重点,主动认领问题清单,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合力推进问题整改,全面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努力实现“保”的目标。
二、工作步骤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工作要求,我县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改行动务必于2019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
(一)全面摸底排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在全面认领省级反馈问题的基础上,再次核实水源地基本信息,查清水源保护区划定、边界设立、规范化建设达标以及违法建设项目等环境违法问题。
(二)认真抓好整改。根据排查出的问题,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一源一策、积极稳妥”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完成后,按要求将整改结果及时逐级报送州级相关部门。整改结果经省州审定后,按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向社会公开。
三、反馈问题及整改责任
(一)山坪台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滞后问题。
整改要求: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33-2015)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的相关要求,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按要求设置宣传牌、标识牌、界桩、界标、视频监控系统等。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
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19年4月27日前完成
(二)山坪台水源地档案资料不完整问题。
整改要求:根据《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督导检查的函》(青环函〔2019〕133号)相关要求,补充完善山坪台水源地问题整改方案、应急预案、水质“三公开”等档案资料。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
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19年4月27日前完成
(三)经详细查阅地勘、设计等资料,岗拉湾水源地为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与目前上报至国家APP中的水源地类型不一致问题。
整改要求:根据确定的水源地类型重新调整水源地划分技术报告,并逐级上报审批;按地下水型水源地开展保护、管理、监测等工作。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
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19年4月27日前完成
(四)岗拉湾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存在交通穿越问题。
整改要求: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33-2015)相关要求,在穿越保护区路段设置限高桩、交通警示牌、防撞护栏、事故导流槽等。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19年4月27日前完成
(五)岗拉湾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滞后问题。
整改要求: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33-2015)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的相关要求,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按要求设置网围栏、标识牌、宣传牌、界桩、界标、视频监控系统等。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19年4月27日前完成
(六)岗拉湾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建有一座规模化养殖厂问题。
整改要求: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33-2015)和《关于答复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有关问题的涵》(环办环监函〔2018〕767号)相关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对养殖场产生的粪便、污水等污染物进行集中收集并运出保护区。同时,做好粪便、污水等产生、外运、接收处置等台账。
责任单位:县农牧和科技局
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19年4月27日前完成
(七)岗拉湾水源地档案资料不完整问题。
整改要求:根据《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督导检查的函》(青环函〔2019〕133号)相关要求,补充完善岗拉湾水源地问题整改方案、应急预案、水质“三公开”等档案资料。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
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19年4月27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责任。为确保水源地标准化建设及问题整改工作加快推进,成立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牧和科技局为成员单位的贵德县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保护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生态环境局,余德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衔接协调、督促推进等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饮用水源地保护与管理的主体责任,按照明确的工作任务,狠抓措施落实。
(二)加强工作衔接,确保整改达标。4月底,省、州生态环境部门将对我县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届时将借助卫星遥感技术开展动态监测和现场复核,进一步查遗补缺,为此,县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汇报衔接,并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全面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确保问题整改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工作要求全面完成,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三)健全长效机制,做好信息公开。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各相关部门要定期开展水源地水质监测与信息公开,健全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强化部门间的合作,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防止已整改问题反弹。要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公开征集问题线索,鼓励公众积极举报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要正确引导舆论,强化社会监督,努力营造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1.水源地基本信息表
2.贵德县山坪台、岗拉湾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问题整改清单
附件1:
水源地基本信息表
贵德 县政府(盖章)
序号 |
所在地 |
水源地名称 |
水源地编码 |
水源地类别(县级、地级及以上) |
水源类型(地下水型、河流及水库型) |
设计取水量 (万吨/日) |
实际取水量 (万吨/日) |
供水人口 (万人) |
是否划定保护区 |
划定批复文件文号 |
是否设立界标标志 |
是否制作矢量边界 |
备注 |
1 |
贵德县 |
山坪台水源地 |
DA0000632523100S0026 |
县级 |
河流型 |
/ |
0.3 |
4 |
是 |
青政函[2011]19号 |
否 |
是 |
备用水源 |
2 |
贵德县 |
岗拉湾水源地 |
DA0000632523100S0026 |
县级 |
河流型 |
0.8 |
0.2 |
2.5 |
是 |
青政函[2011]19号 |
否 |
是 |
|
3 |
贵德县 |
岗拉湾水源地 |
|
县级 |
地下水型 |
0.8 |
0.2 |
2.5 |
否 |
/ |
否 |
否 |
现场核查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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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问题整治清单
海南 (州)贵德 县 山坪台 水源地
序号 |
交办整改问题 |
整改要求 |
整改时限 |
1 |
规范化建设工作滞后 |
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33-2015)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的相关要求,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按要求设置宣传牌、标识牌、界桩、界标、视频监控系统等。 |
4月27日前完成 |
2 |
档案资料不完整 |
根据《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督导检查的涵》(青环函〔2019〕133号)相关要求,补充完善岗拉湾水源地问题整改方案、应急预案、水质“三公开”等档案资料。 |
4月27日前完成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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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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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问题整治清单
海南 州贵德 县 岗拉湾 水源地
序号 |
交办整改问题 |
整改要求 |
整改时限 |
1 |
经详细查阅地勘、设计等资料,该水源地为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与目前上报至国家APP中的水源地类型不一致 |
根据确定的水源地类型重新调整水源地划分技术报告,并逐级上报审批;按地下水型水源地开展保护、管理、监测等工作。 |
4月27日前完成 |
2 |
一级保护区内存在交通穿越 |
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33-2015)相关要求,在穿越保护区路段设置限高桩、交通警示牌、防撞护栏、事故导流槽等 |
4月27日前完成 |
3 |
规范化建设工作滞后 |
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33-2015)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的相关要求,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按要求设置网围栏、标识牌、宣传牌、界桩、界标、视频监控系统等。 |
4月27日前完成 |
4 |
二级保护区内建有一座规模化养殖场 |
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33-2015)和《关于答复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有关问题的涵》(环办环监函)(〔2018〕767号)相关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对养殖场产生的粪便。污水等污染物集中收集并运出保护区,同时做好粪便、污水等产生、外运、接收处置等台账。 |
4月27日前完成 |
5 |
档案资料不完整 |
根据《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督导检查的涵》(青环函〔2019〕133号)相关要求,补充完善岗拉湾水源地问题整改方案、应急预案、水质“三公开”等档案资料。 |
4月27日前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