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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9-10-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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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等工作的通知
贵政办〔2019〕60号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等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2019年9月20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2019年1—8月份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有关情况的报告》《贵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提出了一些具有指导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对全县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11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将召开第29次会议,听取相关工作报告。为进一步做好人大审议意见办理等工作,现就有关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如下,请结合工作职责,认真抓好工作落实,按时上报有关报告。人大审议意见办理工作将纳入县政府“710”管理系统,由县政府办公室跟踪督办,督促落实。
一、关于《2019年1—8月份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有关情况的报告》审查意见办理
由县财政局负责,按照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提出的“我县债务压力大,要在调整预算上细化,进一步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全面摸清政府显性及隐性债务,研究化解对策;要综合分析财政经济不利因素,提前应对各种财政风险,加强各预算单位的预算约束,确保财政持续健康运行”两条审议意见,着力在强化工作措施、精准预算管理上下功夫,特别是在健全完善财政资金风险评估和防控长效机制上求成效,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于11月15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并由县政府办公室审核后,于11月20日前报县人大财政经济专委会。
二、关于《贵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审议意见办理
一是关于“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研判掌握中央和省州政策,抓住国家和省、州‘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调整的有力时机,谋划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争取列入国家和省州规划项目库。通过中期评估,使《纲要》更具有操作性、指导性,符合贵德实际,努力完成《纲要》目标任务”的建议,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于11月5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
二是关于“进一步推进实体经济发展。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坚持‘产业主导、全面发展’战略,精准发力‘兴产业、强实体,提品质、增实效’、‘转方式、调结构’、强化项目建设攻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措施,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引导更多资金投向实体经济,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提升服务业:重点推进金融、旅游、电子商务、物流等发展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现代服务业体系的构建完善。巩固农业:重点推进粮、油、果、蔬等特色农产品发展和农产品深加工,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实现农业农村振兴”的建议,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文体旅游广电局配合,办理提升服务业、支持实体经济方面的审议意见,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由牵头部门负责统一汇总后,于11月5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由县农牧和科技局牵头,办理巩固农业方面意见的审议意见,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由牵头部门负责统一汇总后,于11月5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
三是关于“以旅游业带动第三产业蓬勃发展。要多渠道全方位加大宣传力度,创新网络营销等营销方式,凸显天下黄河贵德清旅游品牌效应。不断改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把分散的各具特色的景区景点有机融合,推动全域旅游发展”的建议,由县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体旅游广电局共同负责,将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于11月5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
四是关于“进一步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依法规范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将政府债务管理纳入绩效评估,坚持量力而为,严格控制债务增量,有效化解债务存量,严禁违规举债和变相举债,定期开展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和隐性债务监测,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认真落实产业、卫生、医疗、教育等扶贫政策,抓好扶贫领域问题整改,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坚持问题导向,以中央省州环保督察整改为重点,抓好污染防治工作,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由县扶贫和开发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办理扶贫领域方面的审议意见,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由牵头部门负责统一汇总后,于11月5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由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农牧科技局配合,办理生态领域问题整改方面的审议意见,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由牵头部门负责统一汇总后,于11月5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由县财政局牵头,办理债务管理方面的审议意见,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由牵头部门负责统一汇总后,于11月5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
五是关于“进一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补齐民生短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推动科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改革发展,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统筹城乡发展,全面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农牧科技局配合,办理乡村振兴方面的审议意见,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由牵头部门负责统一汇总后,于11月5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将美丽乡村建设方面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于11月5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由县教育局、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卫生健康局、扶贫开发局、医疗保障局、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负责,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将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于11月5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
三、其他事宜
一是根据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预通知,一是由县旅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于11月5日前将全县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县总体情况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二是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负责,于11月5日前将各自承办的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三是由县财政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配合,起草形成全县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办,县财政局配合,起草形成全县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发展和改革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统计局等相关部门配合,起草形成全县国有自然资源专项报告。上述四项报告,由牵头单位负责,于11月5日前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