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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德县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29 浏览次数: 【字体:

贵政办〔202028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贵德县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由县司法局拟定的《贵德县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527

 

贵德县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好地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提升全县村(社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水平,夯实依法治国基础,根据省司法厅、财政厅《青海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青司发〔201817)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目标,建立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不断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农牧区,切实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村(居)委会民主决策、依法办事,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基层和谐稳定,进一步推动法治贵德建设。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协同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政府主导,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实施,财政部门积极支持。明确各乡镇、村(社区)责任,组织引导社会力量,依托法律专业人才开展法律服务进村(社区),为基层组织和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2.促进法治、服务民生。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基层治理各个方面,满足群众对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主要目标

1.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要实现在全县范围内全覆盖,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相同步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2.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逐步养成知法守法、依法决策、依法履职、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能够自觉通过合法途径为群众反映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3.基层自治管理能力明显提高,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社区)公共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村(居)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格局。
  
 二、人员配置、工作职责

(一)人员配置要求

1.广泛动员和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志愿者承担村(社区)法律顾问;对法律问题比较多、群体性敏感性案件易发多发的村(社区),要优先选派大局意识较强、政治立场坚定和法律业务素质较高的执业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

2.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县司法局会同村(社区)组织与法律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由法律服务机构指派法律工作者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

为保障法律服务全覆盖,可以采取1+N模式,即可由一个法律服务机构对应多个村(社区)的办法进行配置,但1名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的村(社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6个。

(二)工作职责

受聘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1.为村(社区)管理提供法律专业意见。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社区)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他管理规定;为村(社区)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引导村(社区)组织依法管理;协助村(社区)解决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

2.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坚持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相结合,主动关切基层群众生活,关注基层群众焦点,积极为基层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着力在土地流转、征地拆迁、婚姻家庭、上学就医、环境保护、脱贫攻坚以及村(社区)企业转型升级、知识产权、劳资纠纷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3.开展法治宣传。定期举办法治讲座,通过以案说法、现身说法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依法办事,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4.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根据基层调解组织的安排,担任兼职人民调解员,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或为调解组织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各村(社区)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调解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水平。

在服务方式上,坚持多措并举,充分运用新媒体等现代化信息手段,突出服务“零距离”,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至少到村(社区)服务1天(不少于8个小时),每个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具体的服务时间由法律顾问与村(社区)组织商定后予以公示确定。村(社区)法律顾问对村(社区)组织和群众提出的具体法律服务需求应及时回应,对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或涉及村(社区)群众重大利益的事情,应及时到场或通过电话提出法律意见,同时向县司法局报告。

三、工作机制、责任分工

(一)完善工作机制。县司法局要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规范有序、扎实有效的工作机制,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1.建立工作台帐。工作台账是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评价和考核的重要材料,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次提供服务时须认真填写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和结果。工作台账要一次一记、一村一卷,工作台账由村(社区)法律顾问、村(社区)组织代表及司法所分别填写,由乡镇司法所进行保管。

2.完善工作规范。建立和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行为规范、服务标准等基本制度;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参与处置群体性敏感性案件和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等工作指引机制。

3.定期检查评估。建立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检查评估制度,县司法局要会同乡镇司法所每年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年底开展绩效考评工作,采取实地检查、台账检查、听取村(居)委会和群众意见等形式,及时发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检查和评估的结果,要在全县范围内公布,并通报各法律服务机构。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次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相应扣减报酬;群众意见较大的,村(社区)可建议县司法局更换法律顾问,对于法律顾问在执业中违反执业纪律的,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或建议其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

(二)明确责任分工。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落实工作职责,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1.县司法局。负责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落实、推进和组织协调等工作,会同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保障政策;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根据村(社区)数量和法律服务资源分布情况,制定法律服务资源配置方案,组织村(社区)与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签订政府购买合同,并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考核;协调各乡镇和村(社区)组织为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提供便利。

2.法律服务机构。按照县司法局的工作要求,共同做好对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培训,加强对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的业务指导,编写法律顾问行为规范等相关业务服务标准。

3.乡镇司法所。具体负责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推进和组织协调。协调村(居)委会为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志愿者开展工作提供场所;协助村(社区)做好律师事务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志愿者相关信息及服务时间的公示;收集群众的法律问题和法律服务需求并向村(社区)法律顾问反映;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人民调解和法治宣传;保管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台账,联合县司法局对村(社区)法律顾问进行检查和评估考核。

4.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选派符合条件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对本所(处)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受聘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工作及参与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指导,若发现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志愿者存在违反协议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相关规定的,及时予以纠正或更换人员。

5.县财政局。要严格落实经费保障责任,建立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经费保障机制,按照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补助经费原则上每村(社区)每年不低于8000元标准,承担县级财政承担部分。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实行法律顾问经费动态保障机制,着力推进在扶贫工作重点村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公平享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

四、购买程序

(一)编报购买计划。根据《青海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指导目录》中法律服务类事项,编制年度政府购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计划,明确计划购买的服务项目、内容、标准、项目预算和相关要求,报县财政局审批。

(二)公开公示。政府购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计划经县财政局批复同意后,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购买服务项目的预算金额、主要内容、承接标准和目标要求等信息。

(三)选择承接主体。购买主体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根据购买内容的市场发育程度、服务供给特点等因素,对符合竞争性文件的,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四)签订购买合同。承接主体一经确定,依法依规与承接主体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明确购买服务的范围、标准、数量、质量、验收要求及服务期限、资金支付方式、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严禁转包行为的发生,《合同》实施周期为2年。

(五)组织实施。《合同》一经签订,责任双方即可组织实施,县司法局应当会同县财政局对项目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把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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