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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0-06-1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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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主题: | 政策 |
关于印发贵德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贵政办〔2020〕36号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贵德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贵德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6月15日
贵德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青海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青市监价〔2020〕36号)精神,切实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协调指导,确保县政府行为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市场环境,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建立贵德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统筹推进全县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研究、协调、解决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各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通报各部门实施公平竞争审查的相关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
(三)研究制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措施,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审查标准,明确审查程序,不断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
(四)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15个部门组成,具体如下:
总召集人:马敏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召集人:刘得寿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余海云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志斌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牛艳鹏 县教育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书记
谢永铭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杨莲珺 县司法局副局长
许晓明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杨 太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多杰太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褚剑浩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付尚兴 县水利局副局长
黄文平 县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
孙志强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赵青艳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白 云 县税务局副局长
吴 焱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后报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相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业务负责人担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有关决定;督促指导各部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不定期开展抽查;对各部门的审查和清理情况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接受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规定的举报办理;负责工作网络的对外联系;组织宣传培训、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推动信息公开发布,及时总结成效和经验,推进制度不断完善;完成召集人、副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
(二)各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全体会议的建议,由召集人决定是否召开全体会议。
(三)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根据会议议题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
(四)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联席会议办公室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五)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并抄报县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会同县发改、财政等部门切实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平稳有序实施。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