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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德县三河地区修理加工等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07 浏览次数: 【字体:

贵政办〔2020〕62号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贵德县三河地区修理加工等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定的《贵德县三河地区修理、加工等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工作落实。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4日 

 

贵德县三河地区修理加工等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优化业态布局,促进宜居宜业,推动“三河”地区修理、加工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一管理、规范经营”的原则,围绕营造“干净、整洁、靓丽”的市容市貌,通过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改善城乡环境卫生质量,将“三河”地区修理、加工等行业逐步纳入专业市场,实行集中管理,实现市容市貌规范有序、城市环境显著提升、居住环境明显改善,确保我县“三河”地区行业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成立贵德县“三河”地区修理、加工等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占云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福军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马志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 海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才仁加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万永生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王兴良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景文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刘 刚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石金刚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孙振刚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许建昌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马敏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应平  河阴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学军  河西镇人民政府镇长

       魏  强  河东乡人民政府乡长

       朱全宏  县电力公司经理

       张培勇  县自来水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马敏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刚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推进落实“三河”地区修理、加工等行业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为“三河”地区内违规占用耕地、林地、城市道路、人行道,影响市容市貌的汽车修理、农机修理、铝合金加工、钢材销售、建材设备和大中型机械车辆租赁等经营场所。

四、整治时间和阶段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分为三个阶段具体推进:

(一)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阶段(2020年8月15日前):完成“三河”地区从事汽车修理、农机修理、彩钢加工销售、建材销售、建材和大中型机械车辆租赁等经营场所基本情况的登记建档工作,并由县“三河”地区修理、加工等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负责,深入相关商铺宣讲文件精神及此次整治工作的意义,动员经营业主积极响应号召,做好整改和搬迁拆除工作。

(二)专项整治阶段(2020年8月16日-10月1日):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有序组织引导各经营户做好整改工作,对无法完成整改的,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做好搬迁拆除工作。需搬迁的各经营户统一搬迁至政府指定地点或经营户自选符合“五业”规划地点。

(三)总结巩固阶段(长期坚持)各成员单位要不断巩固整治成果,经常性进行“回头看”,防止反弹。同时,联合建立长效治理监管机制、联合检查计划,定期开展集中整治活动。

五、责任分工

(一)做好县城商业业态布局规划工作,合理规划“五业”(修理、补胎、洗车、加工、出售收购)经营户经营区域。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二)按照“五业”经营区域,核准发放“五业”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户依法实施取缔。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三)整治“三河”地区违规占用耕地、林地、果园的经营户,下达限期搬迁通知书或相关法律文书,做好搬迁、拆除及恢复原貌工作。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四)整治“三河”地区违规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等城市公共空间的经营户和影响市容市貌的汽车修理、农机修理、铝合金加工、钢材销售、建材设备和大中型机械车辆租赁等经营场所,因经营场所限制无法完成整改的进行限期搬迁。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五)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对整治范围内不符合废气油污处理标准的落实行政处罚措施并限期整改。全面加强固废(危害)处置监管工作。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整治行动措施到位,取得实效。

(二)各方联动,提高效率。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相互配合、密切协调,针对各自部门职责,细化方案,进一步明确完成时限和工作任务,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今日贵德、县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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