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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0-11-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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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德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的通知
贵政办〔2020〕89号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贵德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由县残疾人联合会拟定的《贵德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已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7日
贵德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组织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州党委关于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州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20〕33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坚持把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着力推进改革创新,努力加强自身建设,真心关爱和帮扶残疾人,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充分履行“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为推进残联组织的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为建成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青藏高原旅游名县添砖加瓦。
二、主要目标、基本原则
保持和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着力改革机构设置、优化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坚持党建带残建,壮大全覆盖的乡镇、村(社区)残疾人组织,搭建全方位的残疾人服务平台,呼吁全社会参与扶残助残,进一步提高联系、凝聚、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融合共享、齐力开创新时代贵德残疾人事业新局面。
(一)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政治性作为残联组织的思想主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把党的领导、部署和关怀落实到残联改革的全过程。
(二)坚持服务大局。始终坚持把残疾人需求放在服务工作首位,把先进性作为残联组织的价值追求。紧紧围绕全县机构改革发展大局,为残疾人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努力消除残疾人融入社会的各种障碍,积极为残疾人群提供帮扶支持,不断提高生活质量和水平。
(三)坚持群众观点。始终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放在残联工作的首位,把群众性作为残联组织的重要特征,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深入各乡镇村、社区,筛查有技能特长的残疾人,鼓励残疾人树立自强自立的信心,加强培训,增强残疾人就业能力,充分发挥残联组织是残疾人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努力成为残疾人信得过、靠得住的贴心人。
(四)坚持问题导向。始终坚持把解决问题放在作风建设的首位,并作为残联改革的根本所在。以解决克服机关化、行政化、娱乐化等问题为目标,采取有效地改革举措,对症下药、标本兼治、立行立改、突破重点,切实解决组织活力、基层发展动力及服务能力不足等服务不到位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服务残疾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三、改革措施
(一)改进领导机构人员构成及运行机制。
1.改进代表大会人员构成。县残联代表大会代表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的比例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的50%以上提高到65%以上,充实盲人、聋人、肢残人、智力残疾人及亲友、精神残疾人及亲友等各类别代表。自强模范和基层一线代表比例不低于60%,增加农村牧区残疾人及亲友代表和助残社会组织、助残志愿者代表比例。
2.改进主席团人员构成。县残联主席团代表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的比例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的50%以上提高到60%以上;自强模范和基层一线代表比例提高到35%以上,充实盲人、聋人、肢残人、智力残疾人及亲友、精神残疾人及亲友的委员数量。
3.健全完善议事决策制度。完善县残联主席团审议执行理事会会议制度,建立兼职副主席定期参加执行理事会会议制度、主席团委员提案办理制度;健全全县盲人、聋人、肢残人、智力和精神残疾及亲友协会有效发挥代表、服务、维权、监督作用的机制,促进决策与执行更加充分地体现各类别残疾人的共同意愿。健全执行理事会与专门协会联席会议制度,专门协会主要负责人列席执行理事会有关会议和活动;坚持“四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程序,提升执行理事会议事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4.加强专门协会建设。加强专门协会的组织建设、能力建设和诚信自律建设,积极与残工委相关单位沟通,将专门协会所需经费纳入当年财政预算。
(二)调整优化县残联、县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机构和职能。
5.优化机关机构设置和职能设置。增强县残联领导班子力量,优化班子结构;加强干部和人才队伍的教育、培训、选拔、使用,全面开展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激励残联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为保持与上级残联内设机构的基本对接,将“劳动就业服务所”更名为“教育就业服务所”(挂就业服务大厅牌子);
(1)改革后保留的县残联内设机构和职能。
办公室 全面负责残联办公室各项工作;协调日常事务、组织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负责县委及政府各类活动安排的沟通、联系和协调;负责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行政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负责县残联理事会召开的各类会议的组织安排记录及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和公文起草、车辆调度管理、档案管理及保密、统计、考核工作;推进“互联网+残联”信息平台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残疾人工作网络舆情监测引导、风险防控和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负责残疾人组织联络工作,指导各乡镇残联工作、各村(社区)残协工作,积极开展残疾人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负责管理残疾人公益性岗位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数据动态更新工作,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负责联系协调各残疾人专门协会开展日常工作;负责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残疾人“两项补贴”申报审核,残疾人医疗保险,残疾人养老保险);联系助残志愿者团队,管理、实施助残志愿服务项目;负责监督全县残疾人证管理和发放工作;负责管理社区“残疾人之家”工作;编报残疾人事业年度报表。
康复室(挂辅具供应站牌子) 宣传实施省州残联残疾人预防和精准康复工作部署;筛查、指导开展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及其他类别残疾人康复工作;筛查0-17岁有康复需求残疾少年儿童,协调省州残联定点康复机构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协调县疾控中心和各乡镇卫生院等有关单位做好精神残疾人免费服药康复工作及开展社区康复工作;组织康复人才的培训,残疾人辅具精准适配及发放工作。
(2)改革后调整的县残联内设机构和职能。
教育就业所(“劳动就业服务所”,挂残疾人就业服务大厅牌子) 配合县教育部门开展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级中等以上教育和成人教育;负责开展残疾人就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宣传和落实省州残联残疾人就业政策,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对有培训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开展实用技术和技能培训,促进残疾人就业;掌握农牧区和城镇残疾人就业状况,做好残疾人求职登记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就业招工,有计划地安置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按“残联审核、税务征收、财政监督”方式收缴及管理、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筛选开展盲人按摩人员培训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并实施省州残联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和文化体育工作部署,宣传党和政府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弘扬扶残助残先进典型及事迹宣传;组织开展“全国助残日”和残疾人文化、艺术、体育活动,筛查组织残疾人参加各类专业技能比赛,并建立优秀残疾人人才库;筛查培训残疾人参加运动会等体育赛事、特奥日系列活动;负责开展民族团结、精神文明建设、普法及综合治理工作;
维权室 负责残疾人的来信来访工作,协助处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残疾人的议案、提案办理工作;为残疾人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和服务、残疾人机动轮椅燃油补贴录入申报和无障碍设施建设项目落实工作;做好残疾人等级鉴定及残疾证办理和发放,管理县残疾人托养中心营运工作。
财务室 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等相关财经法规制度,编制本单位财务年度预算和决算报告,办理本单位经费支出和报账业务;负责财务收支核算、财务记账、编报各项财务资金报表、固定资产的管理登记和保管等工作,配合单位做好内控管理工作。
(三)推动残联组织提升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
6.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待遇标准,稳定残疾人服务队伍。县残联要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积极吸纳热爱残疾人事业、热心为残疾人服务的残疾人大学生,在保证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残疾人专职委员稳定。
7.加大残疾人保障金征缴和使用力度。依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将残疾人保障金用在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职业康复等范围支出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和批准,用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和保障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及一户多残家庭生活等其他支出,不断扩大和提高资金使用效能。
8.充分发挥各专门协会的组织作用。以提升各专门协会的能力为原则,充分发挥各专门协会的组织作用,积极鼓励各专门协会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县残联根据规定尽最大能力提供经费支持,激发和调动残疾人的生活热情。
9.加大困难残疾人帮扶力度。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及时准确掌握困难残疾人情况,通过政府支持、制度保障、应急救助、结对帮扶、社会参与等方式,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各类残疾人的救助力度。对于一户多残、以老养残、老残一体、孤残重残、多重残疾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建立定期走访、专项服务等制度,精准实施帮扶。
10.加强残疾人服务及权益保障工作。全面实施县残联服务能力提升工作计划,改变基层残疾人服务资源分散、管理分割的现状,强化残疾人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健全残疾人当事人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保障机制,畅通残疾人维权渠道和途径,及时受理和解决残疾人的合理诉求;加强对残疾人康复、托养、救助等各类托养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政治生活,保障残疾人的政治权益。
(四)加强党和政府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
11.改革工作评价办法。县人民政府将残疾人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列为全县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以村(社区)残协、残疾人及亲友为评价主体,以残疾人受益率为评价重点,对各乡镇残联、县残工委成员单位开展残疾人脱贫攻坚、康复、就业培训、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评价,推动惠及广大残疾人的各项工作高效务实开展。
12.始终坚持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主体责任。完善和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残联机关建设。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继续协调推进残疾人事业各项政策的实施,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重大问题,促进残工委成员单位内部统筹联动。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残联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群团组织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残联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安排进度。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残联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和困难,确保2020年年底前完成组织实施工作并总结完善。
(三)落实工作要求,加强宣传引导。坚持依法依章办事,加强沟通协调,稳步有序推进改革,强化思想引导,大力宣传残联改革的指导思想,积极回应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