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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1-08-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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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贵德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贵政办〔2021〕38号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贵德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函〔2021〕41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青政办〔2021〕3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贵德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督促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情况、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总结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万么措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魏 琳 县民政局局长
朱文刚 县公安局副局长
万玛项欠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张荣杰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
南杰才让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杨开珍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工商联秘书长
余 林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赵 辉 县总工会副主席
卓果吉 团县委书记
乜 霞 县妇联主席
尕藏俄日 县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专委会主任委员
甄继贤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多杰任钦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本 洛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得寿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何明辉 县教育局副局长
蒋国全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伊斯兰教协会秘书长
关确才让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杨莲珺 县司法局副局长
马翠英 县财政局副局长
赵慧仙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晓明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才 加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红培 县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
赵启霞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副局长
孙志强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罗藏达哇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志斌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付繁霞 县统计局副局长
赵青艳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李小英 县委网信办副主任
童红梅 县残联办公室主任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局长魏琳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甄继贤、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多杰任钦、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本洛、县委政法委副书记余林、县教育局副局长何明辉、县公安局副局长朱文刚、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孙志强、县总工会副主席赵辉、团县委书记卓果吉、县妇联主席乜霞、县民政局副局长关确才让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办公室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各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三)贵德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按有关规定程序予以撒销。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