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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德县2021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18 浏览次数: 【字体:

 贵政办〔202152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贵德县2021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现将《贵德县2021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915

 

 

贵德县2021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任务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全县深化医改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州县党代会及“两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健康贵德建设”为主线,以“五医联动”为路径,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病远”为目标,加快推进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强化药品医用耗材供应保障、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促进中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持续推进健康贵德建设、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七项重点改革任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一)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完善党委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规范医院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程序,将医院党建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加强公立医院医德医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打造清廉医院。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制定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落实《海南州医疗机构精细化管理方案》《关于推进全州医疗机构“精细管理、精准医疗、精致服务”的实施意见》,提升医疗机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围绕县域紧密型医共体、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医院内控制度、绩效分配制度、临床重点专科、信息化建设、经济管理年活动,逐步实现公立医院“三转变三提高”,促进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和管理能力再上新台阶。强化公立医院规划引领,全面落实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和准入标准政策,严格审批和采购流程,严禁私自举债建设和购置大型医用设备。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

(三)完善公立医院治理体系。优化财政补助方式,重点支持公立医院设备购置、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按照国家和省级统一部署,做好基层卫生系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工作。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县级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和总会计师制度。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档案工资与实际工资相分离、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岗位薪酬制度,实现公立医院科室设置、中层干部任命、人员招聘等内部管理自主权。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委编办

(四)落实公立医院绩效评价。实施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提高绩效考核信息平台数据质量,强化考核结果的分析和运用,坚持考核结果与医院等级评审、资金分配等挂钩。落实公立医院运营管理、全面预算、成本核算、内部控制等政策,定期通报经济运行情况,进一步规范人员、资产、后勤等精细化管理,提高医院运行效率。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全县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幅按全省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幅控制在12%以内,管理费用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贵德县人民医院电子病历分级评价达到3级。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推进贵德县人民医院与省级各医院检验项目结果互认。通过公立医院大型巡查、等级评审、绩效考核等工作,开展医疗检查的质量控制工作,不断提升二级公立医院临床检验实验室质量和水平,扩大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和影像共享范围。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医疗保障局

二、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六)健全医保统筹政策。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打包付费制,实行总额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加强对医共体的绩效考核。全面落实省级有关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政策和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建立参保登记与缴费、欠费与补缴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管理服务,按照省级安排部署,实现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和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按照《青海省医疗救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青政办〔202119号)要求,推进医疗救助工作。

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和资料共享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对通过监测和监控发现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提出改进要求,促进医疗机构持续提高医疗检查合理性。落实省级有关扩大按病种和日间手术的病种范围政策,积极向省、州医疗保障局上报县内中藏医优势病种,合理确定医保支付标准。

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局

配合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政策,逐步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在医院总收入中的比重,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及时审核并向上级部门上报各级医疗机构新增的医疗服务项目,鼓励研发创新,确保新的医疗技术及时进入临床使用。

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局

配合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药品医用耗材供应保障

(九)落实带量采购政策。认真做好国家、省级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落地使用工作,全县各级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完成约定采购量,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率达到95%以上。落实《关于国家和省级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的暂行办法》(青医疗保障局发〔202113号),引导公立医疗机构合理使用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节约的医保资金用于提高医护人员绩效,并在年内开展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医用耗材货款医保基金直接支付工作。

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局

配合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强化用药衔接保障。落实城乡居民糖尿病、高血压门诊用药保障政策,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配备高血压、糖尿病用药分别不少于20种、10种、5种,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处方用量延长至90日。加强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内上下用药衔接,及时更新医共体内总院和分院用药目录,同步跟进药品报销政策。

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十一)推进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开展基本药物临床使用监测,提高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和管理水平。二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占比分别达到46%43%。调整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立基本药物督导专家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工作。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医疗保障局

(十二)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推进全县各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制度改革,提高临床药物的合理使用水平。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县医疗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加快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十三)创新发展学科建设。充分发挥县人民医院临床技术优势,开展高原医学、紧急救援、临床医学学科建设,打造具有高原特色、汇聚高原康复医学、高原急救诊疗等多学科、多领域的融合创新服务模式。通过联合省级三级综合医院和省外优质医疗资源,引进各类医学人才,打造高质量医疗服务新品牌,实现医疗人才、技术、能力的不断优化下沉,全面提升患者在医疗健康服务方面的获得感。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县委编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四)重视人才培养。实施以带促教,组织县域医共体医技骨干与分院医师、村医结成固定“师徒关系”,帮助基层医务人员提高能力、规范操作。实施高层次卫生人才三年带教行动计划,建立“传帮带”工作机制,通过“名医工作室”“组团式”帮扶、“高原名医”培养等人才项目,加强专科型、紧缺型医技人才培养,持续开展双向挂职、兼职服务、学术合作、远程教育工作。积极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政策,落实乡村医生待遇,加强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五)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科学配置设备,打造县域影像、临床检验、内镜中心,与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建立远程会诊、心电、影像、检验、病理、教育六大中心州县互通联动机制。开展公立医院网络、临床重点专科、高质量人才队伍、“三位一体”智慧医院四个重点建设行动,推进医疗质量、患者体验、医院管理、临床科研四个能力提升工程,持续提升和推进健康服务向纵深发展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医疗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六)激发体制机制动力。配合构建全州“三二一”医疗卫生服务格局,确保县级医院“带得动”,基层医疗机构“接得住”。积极推进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健康服务一体化,落实《青海省深化县域综合医改暨紧密型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等“一主十辅”政策性文件措施,实现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全覆盖。按照《贵德县县域紧密型医共体优化体制机制和统筹编制资源实施方案》,重点实施“六统一”(统一人员管理、统一财务集中管理、统一资产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药品耗材目录、统一药品耗材配送),县域内实现资源使用“一张网”、人员使用“一盘棋”、财务管理“一本账”、医疗质量同质化。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打包付费改革,加强管理考核,引导医共体更加注重疾病预防,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推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推进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发展。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编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医疗保障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十七)深化县域综合医改。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按照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原则,建立“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管理”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乡镇医务人员、村医待遇保障。对标《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建标107-2008)《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19年版),推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努力实现基础设施标准化、诊疗服务规范化、综合管理信息化。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保证年底至少有3所乡镇卫生院达到省级基本标准。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保证重点人群签约履约服务率在90%以上,已脱贫人口和慢性病患者签约率在100%,履约率在90%以上。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医疗保障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

(十八)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实现县域就诊率达到85%以上或较上年度提高5个百分点,其中乡镇卫生院诊疗人次占比在50%以上,中藏医诊疗服务人次占比在40%以上,实现乡镇卫生院中藏医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在50%以上或较上年度提高5个百分点。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医疗保障局

(十九)提升县域内医疗服务能力。扩大医疗机构组团式帮扶范围,围绕受援医疗机构短板弱项,明确支援医院帮扶目标,确定“传帮带”实施计划,签订帮扶协议,建立考核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力争实现县乡级医疗机构组团式帮扶全覆盖并取得成效。重点指导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帮助受援医院建设一批重点科室和特色专科,提升县域内医疗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十)加快健康信息化建设。建立以居民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为基础的全民健康信息数据库,加快全县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推进县级公立医院远程医疗会诊中心建设,巩固基层远程医疗、远程教学网络全覆盖成果。加快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升级改造,优化提升数据采集质量,推动县、乡两级卫生健康信息和州级公立医院内部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年内实现与州级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平台的对接,使全民健康信息平台80%以上数据达到《青海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数据标准规范》要求。同时,完成医保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实现州县乡村四级医疗机构医保、医药与医疗系统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

五、促进中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二十一)发挥中藏医药特色优势。持续推进全县中藏医建设,带动区域内中藏医药发展。强中藏医特色专科建设,充分发挥中藏医药先进地区和乡镇卫生院中藏医馆的示范带动作用,挖掘中藏医药深厚文化底蕴,举办“中藏医药就在你身边”宣传活动,宣传中藏医药文化。加大适宜技术推广,提升中藏医药服务能力,每个中藏医馆至少提供针刺、艾灸、推拿、药浴等615项中藏医药适宜技术,村级卫生室规范开展46项以上中藏医药适宜技术。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医疗保障局

(二十二)开展藏医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中藏医医疗核心制度,规范中藏医诊疗流程,提高中藏医病案首页完整率和准确率,加强中药饮片和院内制剂管理,强化处方点评制度。构建中藏医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制定完善中藏医药质量控制标准,开展中藏医医疗病案、药事、护理质量检查。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县医疗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持续推进健康贵德建设

(二十三)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按照“系统重塑、预防为主、科学防控、协同高效”的原则,认真组织落实省级制定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实施方案,改革优化疾控机构职能设置,改善各级疾控机构基础条件,提升现场调查处置和实验室检测等能力,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委编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十四)加快推进医防融合。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督导评价等职能,督促各级医疗机构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职责。推进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务实应用,深入推进基层医防融合。以等级评审为抓手,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内部业务部门改革重组,合理设置业务部门,提供防治结合的医疗保健服务。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委编办

(二十五)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评价,推进重大传染病防控和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强化监测预警,加强应急储备,有效应对各类突发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开展“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活动,加大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的防治力度,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基本控制包虫病流行。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委编办、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十六)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养老服务能力建设。乡镇卫生院适当设置老年病床,为慢性老年病患者设立家庭病床,强化培训。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服务,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重点发展医养结合的护理型养老机构,鼓励将医疗护理服务延伸至居家养老、日间照料、全托、半托等多种形式的老年人照护服务。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之间业务协作机制,增强医疗机构为老年提供便捷、优先优惠医疗服务的能力。支持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老年患者家庭病床申报医保定点单位。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七)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毫不放松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和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及时有效做好聚集性疫情应急处置。完善健康码管理,做好信息化支撑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7月底前完成70692人(18岁以上人群的90%)第一剂次接种任务,8月底前完成70692人(18岁以上人群的90%)两剂次全程接种任务,9月底前完成15-174599人两剂次全程接种任务,10月底前完成12-144545人两剂次全程接种任务。推动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评估、研判、决策机制,强化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完善县级传染病医疗救治网络,强化感染、急诊、重症、检验等专科建设,推进县级医院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充分发挥标准化的传染病区、发热门诊和核酸实验室作用,坚决守住疫情“零感染”防控底线。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直各相关部门

七、严格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

(二十八)加强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压实政府主导责任,推进医疗卫生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落实2020年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国家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强化综合监管结果运用。推进部门工作联动,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热点难点问题,明确综合监管责任。推进卫生健康、医保、社会信用等信息共享和协同应用,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和人员形成强大震慑。加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监管,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我管理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直各相关部门

(二十九)强化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建立监督检查常态机制,提升医保治理能力。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依法依规将欺诈骗保行为信息纳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青海),并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局

配合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十)加强药品、耗材、医疗器械采购使用监管。加大抗生素、医保目录外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使用、大型设备检查监控力度。强化药品质量、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行为监管,依法严厉查处价格违法和垄断行为,维护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综合医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医改,由一位政府负责同志统一分管医疗、医保、医药工作,将医改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采取有力措施统筹推动各项改革工作,结合实际进一步学习借鉴三明市医改经验和做法,细化改革任务,明确目标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及时研究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二)做好信息报送。县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密切跟踪改革推进情况,建立台账制度,按季度通报各成员单位改革进展情况,对改革进展滞后的单位加大督查力度。

(三)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大医改监测,强化对监测数据的分析评估,为持续推进改革提供决策依据。要加强政策宣传,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合理预期,营造深化医改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对医改典型经验的挖掘、总结、提炼、推广。

 

附件:贵德县2021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任务台账


附件

贵德县2021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任务台账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部门

配合部门

时限要求

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1

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完善党委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规范医院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程序,将公立医院党建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县卫生健康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

10月底

2

加强公立医院医德医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打造清廉医院。

县卫生健康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

11月底

3

制定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落实《海南州医疗机构精细化管理方案》《关于推进全州医疗机构“精细管理、精准医疗、精致服务”的实施意见》,提升医疗机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围绕县域医共体建设、医院内控制度、绩效分配制度、临床重点专科、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公立医院“三转变三提高”,促进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和管理能力再上新台阶。

县卫生健康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发展和改革局

县财政局

10月底前出台文件

4

强化公立医院规划引领,全面落实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和准入标准政策,严格审批和采购流程,严禁私自举债建设和购置大型医用设备。

县卫生健康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发展和改革局

县财政局

11月底

5

优化财政补助方式,重点支持公立医院设备购置、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县卫生健康局

县财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11月底

6

按照国家和省级统一部署,做好基层卫生系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11月底

7

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和总会计师制度。年内实现县级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和总会计师制度。

县卫生健康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财政局

11月底

8

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档案工资与实际工资相分离、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岗位薪酬制度,实现公立医院科室设置、中层干部任命、人员招聘等内部管理自主权。

县卫生健康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委编办

11月底

9

实施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提高数据质量,强化考核结果的分析和运用,考核结果与医院等级评审、资金分配等挂钩。

县卫生健康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11月底

10

强化公立医院内部管理,落实运营管理、全面预算、成本核算、内部控制等政策,定期通报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情况,进一步规范人员、资产、后勤等精细化管理,提高运行效率。

县卫生健康局

 

县财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11月底

11

县级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幅控制在12%以内,管理费用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

县卫生健康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医疗保障局

11月底

12

县医院电子病历分级评价达到3级。

县卫生健康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医疗保障局

11月底

13

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推进县医院与省级各医院检验项目结果互认。

县卫生健康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医疗保障局

7月底

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14

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打包付费制,实行总额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加强对医共体的绩效考核。全面落实省级有关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政策和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建立参保登记与缴费、欠费与补缴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

县医疗保障局

县财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11月底

15

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管理服务,按照省级安排部署,实现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和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

县医疗保障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11月底

16

按照《青海省医疗救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推进医疗救助省级统筹工作。

县医疗保障局

县财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11月底

17

研究制定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县医疗保障局

县卫生健康局

县财政局

11月底

18

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和资料共享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对通过监测和监控发现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提出改进要求,促进医疗机构持续提高医疗检查合理性。

县医疗保障局

县卫生健康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11月底

19

落实省级有关扩大按病种和日间手术的病种范围的政策。

县医疗保障局

县卫生健康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11月底

20

积极向省、州医疗保障局上报中藏医优势病种,合理确定医保支付标准。

县医疗保障局

县卫生健康局

11月底

21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在医院总收入中的比重,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

县医疗保障局

县卫生健康局

县财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11月底

22

及时审核和上报各级医疗机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鼓励研发创新,确保新的医疗技术及时进入临床使用。

县医疗保障局

县卫生健康局

县财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11月底

强化药品医用耗材供应保障

23

认真做好国家和省级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落地使用工作,全县各级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完成约定采购量,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率达到95%以上。

县医疗保障局

县卫生健康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11月底

24

落实《关于国家和省级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的暂行办法》,引导公立医疗机构合理使用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和耗材,节约的医保资金用于提高医护人员的绩效。

县医疗保障局

县卫生健康局

县财政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11月底

25

年内开展集中带量采购的药品医用耗材货款医保基金直接支付工作。

县医疗保障局

县卫生健康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11月底

26

落实城乡居民糖尿病、高血压门诊用药保障政策。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配备高血压、糖尿病用药分别不少于20种、10种、5种,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处方用量延长至9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医疗保障局

县卫生健康局

11月底

27

加强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内上下用药衔接,及时更新医共体内总院和分院用药目录,同步跟进药品报销政策。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医疗保障局

县卫生健康局

11月底

28

推进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开展基本药物临床使用监测,二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占比分别达到46%43%。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医疗保障局

11月底

29

推进各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制度改革,提高临床药物的合理使用水平。

县卫生健康局

县医疗保障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11月底

加快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30

充分发挥贵德县人民医院临床技术优势,开展高原医学、紧急救援、临床医学学科建设,打造具有高原特色、汇聚高原康复医学、高原急救诊疗等多学科、多领域的融合创新服务模式。

县卫生健康局

县委编办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财政局

县发展和改革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12月底

31

实施以带促教,组织医共体医技骨干与分院医师、村医结成固定“师徒关系”,帮助基层医务人员提高能力、规范操作。积极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政策,落实乡村医生待遇,加强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

县卫生健康局

县委编办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11月底

32

实施高层次卫生人才三年带教行动计划,建立“传帮带”工作机制,通过“名医工作室”、“组团式”帮扶、“高原名医”培养等人才项目,开展双向挂职、兼职服务、学术合作、远程教育等人才培养工作,加强专科型、紧缺型医技人才培养力度。

县卫生健康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财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11月底前完成阶段性目标

33

科学配置设备,打造县域影像、临床检验、内镜中心,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建立远程会诊、心电、影像、检验、病理、教育六大中心州县互通联动机制。开展公立医院网络、临床重点专科、高质量人才队伍、“三位一体”智慧医院四个重点建设行动,推进医疗质量、患者体验、医院管理、临床科研四个能力提升工程,持续提升和推进健康服务向纵深发展。

县卫生健康局

县发展和改革局

县医疗保障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11月底前完成阶段性目标

34

激发体制机制动力。配合构建全州“三二一”的医疗卫生服务格局,确保县级医院“带得动”,基层医疗机构“接得住”。积极推进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健康服务一体化,落实“一主十辅”政策措施,实现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全覆盖。

县卫生健康局

县委编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医疗保障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月底

35

按《贵德县县域紧密型医共体优化体制机制和统筹编制资源实施方案》要求持续推进,重点实施“六统一”,县域内实现资源使用“一张网”、人员使用“一盘棋”、财务管理“一本账”、医疗质量同质化。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卫生健康局

县委编办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医疗保障局

8月底

36

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打包付费改革,加强管理考核,引导医共体更加注重疾病预防,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推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同时推进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发展。

县卫生健康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财政局

9月底

37

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两个允许”,按照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原则,建立“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管理”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乡镇医务人员、村医待遇保障。对标《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建标107-2008)《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19年版),推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保证至少有3所乡镇卫生院要达到省级基本标准。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签约履约服务率在90%以上,已脱贫人口和患慢性病患者签约率在100%,履约率在90%以上。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卫生健康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委编办

县医疗保障局

县财政局

11月底

38

实现县域就诊率达到85%以上或较上年度提高5个百分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数占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总人次数的比例较上年度明显上升。其中乡镇卫生院诊疗人次占比在50%以上,中藏医诊疗服务人次占比在40%以上,实现乡镇卫生院中藏医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在50%以上或较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卫生健康局

县医疗保障局

12月底

39

扩大医疗机构组团式帮扶范围,围绕受援医院短板弱项,明确支援医院帮扶目标,确定“传帮带”实施计划,签订帮扶协议,建立帮扶考核机制,形成长效机制,力争实现县级公立医院组团式帮扶全覆盖。重点开展一些新技术、新业务,帮助受援医院建设一批重点科室和特色专科,实现县级公立医院有特色有专长,提升县域内医疗服务能力。

县卫生健康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医疗保障局

县发展和改革局

县财政局

11月底

40

建立以居民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为基础的全民健康信息数据库,加快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推进县级公立医院远程医疗会诊中心建设,巩固基层远程医疗、远程教学网络全覆盖成果。

县卫生健康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发展和改革局

11月底

41

加快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升级改造,优化提升数据采集质量,推动县、乡二级卫生健康信息和公立医院内部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年内实现与州级县域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平台的对接,使全民健康信息平台80%以上数据达到《青海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数据标准规范》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卫生健康局

县财政局

县发展和改革局

11月底

42

完成医保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实现州县乡村四级医疗机构医保、医药与医疗系统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县医疗保障局

县卫生健康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11月底

促进中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43

加强中藏医特色专科建设,充分发挥中藏医药先进地区和乡镇卫生院中藏医馆的示范带动作用,挖掘藏医药深厚文化底蕴,举办“中藏医药就在你身边”宣传活动,宣传中藏医药文化。

县卫生健康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医疗保障局

9月底

44

加大适宜技术推广力度,提升基层中藏医药服务能力,每个中藏医馆至少提供针刺、艾灸、推拿、药浴等615项中藏医药适宜技术,村卫生室规范开展4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县卫生健康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医疗保障局

11月底

45

严格落实中藏医医疗核心制度,规范中藏医诊疗流程,提高中藏医病案首页完整率和准确率,加强中药饮片和院内制剂管理,强化处方点评制度。构建中藏医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制定完善中藏医药质量控制标准,开展中藏医医疗病案、药事、护理质量检查。

县卫生健康局

县医疗保障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1月底

持续推进健康贵德建设

46

按照“系统重塑、预防为主、科学防控、协同高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制定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的实施方案,改革优化疾控机构职能设置,改善疾控机构基础条件,提升现场调查处置和实验室检测等能力,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

县卫生健康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委编办

县发展和改革局

县财政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月底前完成阶段性目标

47

加快推进医防融合,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督导评价等职能,督促各级医疗机构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职责。持续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务实应用,深入推进基层医防融合。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内部业务部门改革重组,合理设置业务部门,提供防治结合的医疗保健服务。

县卫生健康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委编办

11月底

48

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评价,推进重大传染病防控和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强化监测预警,加强应急储备,有效应对各类突发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开展“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活动全覆盖。加大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的防治力度,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基本控制包虫病流行。

县卫生健康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委编办

县发展和改革局

11月底

49

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养老服务能力建设。乡镇卫生院适当设置老年病床,为慢性老年病患者设立家庭病床,强化培训。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服务,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重点发展医养结合的护理型养老机构,鼓励将医疗护理服务延伸至居家养老家庭和发展日间照料、全托、半托等多种形式的老年人照护服务。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之间业务协作机制,增强医疗机构为老年提供便捷、优先优惠医疗服务的能力。支持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老年患者家庭病床申报医保定点单位。

县卫生健康局

县民政局

县医疗保障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

11月底

50

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毫不放松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和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及时有效做好聚集性疫情应急处置。

县卫生健康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直各相关部门

12月底

51

完善健康码管理,做好信息化支撑常态化疫情防控。

县卫生健康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直各相关部门

12月底

52

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7月底前完成70692人(18岁以上人群的90%)第一剂次接种任务,8月底前完成70692人(18岁以上人群的90%)两剂次全程接种任务,9月底前完成15-174599人两剂次全程接种任务,10月底前完成12-144545人两剂次全程接种任务。推动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评估、研判、决策机制,强化基层公共卫生体系。

县卫生健康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直各相关部门

12月底

53

完善县级传染病医疗救治网络,强化感染、急诊、重症、检验等专科建设,推进县级医院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充分发挥标准化的传染病区、发热门诊、和核酸实验室作用,坚决守住疫情“零感染”防控底线。

县卫生健康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直各相关部门

11月底

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

54

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协调和督察机制,全面落实2020年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国家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强化综合监管结果运用。

县卫生健康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直各相关部门

11月底

55

加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监管,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我管理主体责任。

县卫生健康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11月底

56

推进卫生健康、医保、社会信用等信息共享和协同应用,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提升医保治理能力。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依法依规将欺诈骗保行为信息纳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青海),并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县医疗保障局

县卫生健康局

县发展和改革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11月底

57

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耗材、医疗器械等采购和使用情况的监管。

县医疗保障局

县卫生健康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11月底

58

强化对抗生素、医保目录外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使用、大型设备检查监控力度。

县卫生健康局

县医疗保障局

县财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11月底

59

强化药品质量、药品价格行为监管,依法严厉查处价格违法和垄断行为,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卫生健康局

县医疗保障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11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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