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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3-02-17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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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县政府督查室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17 浏览次数: 【字体:

贵政办〔20231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县政府督查室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改进县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建立行为规范、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考核督查工作力度,优化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的推进服务工作,确保上级督办、交办事项和县委县政府重大会议、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县政府督查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

县政府督查室是直属于县政府管理的临时机构,承担县政府督查职责,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任督查室主任,抽调乡镇、部门2名同志为督查室工作人员。

督查室主要职责:负责督查县政府系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重点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县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负责县政府党组会、常务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负责督查中央、省州在我县投资项目和被列入重点建设项目的落实情况,全县城乡重点工程项目的落实情况;负责督办《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年度民生实事的落实情况,上级和本级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落实情况;负责全县年度重点工作、重点项目(事项)、重点工程进展情况的督查,主要领导督查件的落实;负责督查县政府主要领导现场办公、工作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时提出的重点落实事项;负责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督查方式

(一)不定期督查。对常规性的工作任务,根据其安排的时间节点进行随时督查,督促各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对重点工程项目、审计监督整改等重点领域事项,开展随机督查,采取当面告知、下发《督办通知单》等方式,督促承办单位按时办理。

(二)专项督查。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建设,每月开展一次专项督查。

(三)跟踪督查。对时间跨度较长或实施难度大的工作任务,进行跟踪督查,随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四)集中督查。根据督查内容,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督查,全面检查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情况,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督查督办工作是抓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也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工作绩效的关键环节。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政府的决策和要求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主要负责人作为督查督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做到每个承办事项有人管、有人办,确保督查督办工作事项推进落实到位。

(二)工作上要积极配合。督查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原则性高、综合性强的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理解、大力支持、积极配合,为督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确保督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要根据县政府督查室需求材料清单,及时提供相关材料,材料内容应准确翔实,不得弄虚作假。

(三)责任上要狠抓落实。县政府督查室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和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把督查工作贯穿于各项日常工作的全过程,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深入各乡镇、各部门,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找准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反馈真实的信息和意见,从而有力促进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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