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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3-03-1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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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机制的通知
贵政办〔2023〕4号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全县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监管,有力打击乱捕滥猎、乱采滥挖及走私、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提升防范和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工作水平,根据省林长办公室《关于建立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机制的督办通知》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建立贵德县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全县野生动植物保护部门间协调联动,严厉打击乱捕滥猎、乱采滥挖、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破坏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等违法犯罪行为。统筹协调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中的重要工作任务、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推动各乡镇、各部门深入开展执法保护工作;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力度,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市场监督局、县乡村振兴局、县邮政局等16个部门组成。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由继任者接任,不再另行发文。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对成员单位进行增补或调整。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组织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和工作部署,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为便于开展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具体人员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刻印章,由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代章。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以纪要形式明确联席会议研究议定的事项并印发相关单位,重大事项呈报县政府。根据工作需要,成员单位可适时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也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联席会议机制要求按时参加会议,联合各成员单位合力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统筹协调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共同抓好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助力加快建设青海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共同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