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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3-03-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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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县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贵政办〔2023〕11号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全县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做好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成立青海省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青政办〔2022〕107 号)、《关于做好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工作的若干措施》(青工保办函〔2022〕1号)和《关于做好全州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南政办〔2023〕5号)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各乡镇、各部门职能优势,以“不断畅通就业渠道、改善留工条件、优化就业环境”为主线,全力满足重点企业用工和生产需要,推动一批重大项目尽快开工、在建项目尽快完工,统筹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
(二)主要目标。切实做好我县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工作,积极发挥部门职能职责,迅速行动、提前谋划,重点围绕企业用工需求、用工计划、岗位推荐等方面下功夫,采取各部门协同、县乡村三级联动的方式,以“三到位”全力满足重点企业用工和生产需要。
二、组织领导
围绕全县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工作,为全力满足重点企业用工和生产需要,更好统筹疫情防控新形势下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成立贵德县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安谱昌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郭福先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蒲元虎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何明辉 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惠民 县财政局副局长
谢成林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晓明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黄文平 县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
李 侠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王玉萍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才 加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柔先多杰 河西镇武装部部长
拉毛才旦 河阴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许海蓉 河东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赵晓芳 常牧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冬智洁 尕让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寇元英 拉西瓦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多杰龙主 新街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郭福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谢成林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重大部署,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民生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协调推进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工作,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督促相关乡镇、单位推动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情况、提出建议,加强工作调度和信息沟通。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构建供需对接机制,做好用工服务保障
1.动态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各乡镇对本辖区建设项目或招商引资项目、骨干企业的用工需求情况及早介入进行分析评估,提前做好人力资源储备。同时,加强与企业用工服务保障联系协调机制,沟通联系精准掌握本辖区企业的用工计划、招工进度,以及企业缺工人数、缺工工种、岗位条件、工资待遇等用工需求信息,列出重点企业用工需求清单。其中,属于县级协调机制保障范围的,及时将相关企业用工需求清单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教育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县级用工服务保障重点企业清单。(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开展入企用工对接服务保障专项行动。根据前期重点企业走访用工需求清单,主动靠前开展服务保障工作,向各用工企业开展人力资源对接,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通过“直播带岗”、线下招聘座谈会等方式积极创造企业和求职者的对接条件。及时为人力资源公司等市场主体兑现职业介绍补贴,鼓励社会力量为重点企业提供用工服务。压实重点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指导做好生产场所卫生防疫和职工健康监测工作。(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开展针对性职业技能培训。围绕重点企业技能用工需求,加大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能培训力度。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组织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人员参加学徒制培训,助推企业培养技能人才和产业工人。支持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比武活动,提升职工技能水平,挖掘技能人才,传播企业文化。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在促进技能人才成长中的积极作用;支持企业设立首席技师、特级技师,贯通企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拓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受益范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可享受技能提升补贴。(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持续开展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推荐服务,及时将企业用工信息推送至毕业生。积极组织毕业生走进重点企业,让毕业生直观地了解企业,激发毕业生到重点企业就业的动力。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培训补贴、一次性奖励补贴或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政策,激励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推动农民工和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乡村振兴局要指导乡镇、村(社区)全面摸排有意愿外出务工的城乡劳动力和脱贫劳动力基本情况,结合重点企业用工需求,摸清出行人数、时间、地点等信息,分类形成务工人员集中出行清单,动员组织出行时间和务工地点相近的劳动力集中统一出行。对因就业不稳有返贫风险的人员,积极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提升重点企业用工和脱贫劳动力就业匹配精准度。(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强化住房服务保障,改善企业留工条件
6.充分利用现有公租房保障渠道。持续落实《青海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促进解决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众住房困难,聚焦保障重点企业住房需求,将符合条件的青年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重点企业依照相关规定,协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资格审核,切实用好管好公共租赁住房。(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7.发挥住房租赁基金融资作用。加强衔接协调,寻求试点住房租赁基金、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和专项债券发行服务支持,通过投资房企存量资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房地产项目公司全部股权等方式,进行住房租赁运营,增加重点企业职工市场化长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责任单位:建设银行贵德县分行,各乡镇人民政府)
8.支持重点企业住房租赁贷款。鼓励开发企业将滞销房产转化为租赁房产,为参与租赁住房建设运营企业(含国有及民营主体)给予信贷资源支持,推动增加重点企业职工租赁住房供给。支持重点企业依托住房租赁贷款解决职工租赁住房在项目建设、支付购房款、改造装修、日常运营等方面的融资需求。(责任单位:建设银行贵德县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
9.加强住房信息化管理服务。发挥好公租房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系统建设服务作用,向重点企业提供全流程房屋租赁申请、入住、退租等一站式信息化综合服务,提升企业租赁房屋管理服务效率。(责任单位:建设银行贵德县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政策扶持保障,优化社会就业环境
10.积极引进重点产业扩大就业。面向江苏等内地发达地区,重点引进来料加工、产品代工、服装加工、数字经济等就业岗位容纳量大、文化程度要求低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为带动就业提供强有力支撑。(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1.持续推动招才引智政策落实。持续落实《青海省实施招
商引资“六大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5年)》和青海省人才政策,对招商引资企业引进的符合“昆仑英才”行动计划的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和团队,在经费补助、住房保障、配偶就业、子女教育、职称评审、政治待遇等方面享受相应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2.全面优化企业社保经办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效能行动,深化“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和告知承诺制,为重点企业职工开通社保关系办理、转移接续“绿色通道”,设立专门窗口,优化流程,全面推行“一对一”服务模式,实现“一次申请、一门办理、限时办结”。加大重点企业援企稳岗工作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按规定落实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按规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推行经办服务事项“免申即享”模式。(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一盘棋”思想,各成员单位要协调联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保障重点企业用工需求。发改部门要建立全县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协调机制,切实担负起属地责任。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努力在全县上下形成保障重点企业用工的整体合力。
(二)转变工作作风,强化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州县“转作风、勇争先”作风建设要求,扎实做好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工作。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重点企业用工保障工作进展实际,报请协调领导小组召开有关会议研判形势,完善措施,并适时对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对于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应对和不担当、不作为等情况,进行通报并按规定提交有关部门严肃问责。
(三)鼓励探索创新,有效促进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因地制宜、因企施策,注重探索适应疫情防控和企业用工保障的有效办法,突出企业用工、职工住房、惠企政策,创新服务措施和模式,高效务实解决重点企业用工方面的实际困难,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实现保障重点企业用工和促进社会就业的协同共进。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措施和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切实扩大政策覆盖面和知晓度,动员引导省内各重点企业和求职人员主动参与其中,提升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实效。要密切关注舆情,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回应、妥善解决,为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工作创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