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101200000014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1-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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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1-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
所属主题: | 政策 |
关于印发贵德县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
贵政办〔2021〕4号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贵德县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
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由县生态环境局拟定的《贵德县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已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4日
贵德县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和对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州党委、政府关于生态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巩固和深化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等重点任务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开展全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夯实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管理和执法监督能力建设,通过区域协同、部门联动、发动群众等方式,紧盯环境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问效,扎实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从污染防治、生态治理、盗采乱挖及造成环境破坏的历史遗留问题入手,严格落实防范措施,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彻底解决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问题,彻底消除生态环境安全隐患,实现标本兼治。
二、重点任务
(一)自查摸底阶段(2021年1月15日至1月22日)。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要求,根据自身工作职责,结合人居环境整治“三清一改治六乱”行动和河(湖)长工作,对辖区内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摸排,重点排查辖区内垃圾乱堆乱放、生活污水乱排、残垣断壁、河道山体乱采乱挖及村庄环境卫生等问题,特别是对历年环保督察反馈后未完成生态恢复治理的废弃探矿点和采砂点等进行再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由各乡镇汇总后,上报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生态环境局)。
(二)整治提升阶段(2021年1月23日至4月30日)。各成员单位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排查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属地、行业监管责任意识。紧扣时间节点,紧盯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盲区、死角,围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修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因地制宜、分地施策,借此次风险大排查工作契机,对突出问题问诊把脉,全面整改完成各自领域存在的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杜绝重大生态环境损害事件发生。对确需生态恢复(绿化)的,可按实际情况,将整治时间延长至2021年4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5月6日至5月31日)。各成员单位将各阶段的整治问题清单、整治情况等形成整治台账并上报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由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成排查整治工作验收组,对排查整治问题逐一进行实地核查验收,并将核查结果上报县委、县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推进落实。建立推进落实机制,实施台账式管理,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加强督办落实。健全完善定期调度通报考核制度,加大调度、督导、问责力度,准确掌握整改工作进展。同时,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加强部门沟通衔接,坚决避免出现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确保整改工作质量。
(二)强化宣传教育。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利用“一台一报一网”和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新媒体,及时宣传整治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工作统筹。各乡镇、相关部门把整治工作纳入工作大局,做到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切实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以排查整治推动工作,不断提升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能力,有效改善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真正将省委“一优两高”战略部署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