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405270000034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5-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405270000034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5-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
所属主题: | 政策 |
关于印发贵德县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贵德县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
“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政办〔2024〕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贵德县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5日
贵德县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
“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政务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效能,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青政办〔2024〕13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进一步加大模式创新、流程重塑、数字赋能力度,建立“网上办理为主、融合办理为辅”的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体系,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最大限度利企便民,不断满足企业和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政务服务需求。2024年,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实现第一批13项高频、面广、问题多的“一件事”高效办理。到2027年,基本形成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高效政务服务体系,实现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地见效,大幅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政务服务多元化渠道建设
1.完善线下“进一门”。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要合理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和专业服务窗口,除特殊情形外,按照“应进必进”原则,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现统一受理和“一站式”办理。各部门单设的政务服务窗口原则上应整合并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确不具备整合条件的,统一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体化管理,并接受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部门的规范化指导。统筹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鼓励有需求的乡镇(包括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银行、邮政、小区、车站、商业综合体等设立自助区,探索利用集成式自助终端提供“24小时不打烊”服务,引导更多政务服务自助办、就近办,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推进线上办事“一网办”。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总入口、总枢纽,各部门要加强自建业务办理系统、移动端应用与省一体化平台“青松办”移动端应用对接,推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业务系统应接尽接,形成架构统一、管理规范、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一张网”,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办件信息实时共享、办事申请“一次提交”、办理结果“多端获取”,切实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办效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须全部纳入省一体化平台进行管理和办理。(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县电子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3.完善服务诉求“一号应答”。加强政务服务热线归并,加快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与媒体机构留言板、领导信箱、信访、安全生产举报、非公企业维权等渠道的对接联动,打造便捷高效、智慧规范的政务服务“总客服”。强化12345热线与政务服务平台投诉建议、“好差评”“海南评议”等业务协同,健全快速响应、限时整改、办结反馈、督办考核管理机制,高效受理政务服务咨询、投诉、求助、建议等诉求,形成受理、转办、办结等全流程办理模式,实现接诉即办、有诉快办。强化趋势预测,对苗头性、典型性、集中性问题提前研判,推动破解问题的关口前移,通过解决一个诉求带动破解一类问题,优化一类服务。(牵头单位:县电子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二)助力政务服务办事体验提升
4.推进关联事项集成办。对照省级《“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重点事项清单》中13项企业和个人“一件事”清单,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结合事项权限,承接套餐服务,对承接的关联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进行优化整合和业务重构,制定详细办事指南,通过线上线下联动,做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件事一次办”“一类事一站办”服务,进一步压减办理时长,节约办事成本;涉及各部门“高效办成一件事”关联事项必须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成办理。(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残疾人联合委员会;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疾控中心)
5.推进集成事项一窗办。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立足企民办事便捷度、窗口事项关联度,在县级服务中心规范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配齐综合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模式,实现一个窗口咨询告知、综合收件、内部流转、结果送达等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要积极引导前来办事企业、群众在省一体化平台、“青松办”移动端完善注册、登录和实名认证,确保一键登录、一键申请事项,为“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提供有力支撑。(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6.推进“承诺制+容缺办”。以最大限度利企便民为原则,政务服务部门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基础,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审批服务模式,政府各相关部门梳理风险可控、纠错成本低且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风险的政务事项,依法依规编制并公布可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主要申请材料和可容缺受理的材料。审批、监管、执法等部门要协同建立差异化告知承诺事后核查和风险防范机制,并逐步推动将承诺和履约信息共享至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7.着力推进“跨省通办”。聚焦企业群众跨区域办事需求,按照国家“跨省通办”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各部门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强与省州行业部门沟通协调,切实打通业务链条和数据共享堵点,实现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各部门围绕保障改善民生、促进就业创业、有效服务人口流动、生产要素自由流通和便利企业跨地区生产经营等方面,采取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在线音视频交互导办等业务模式,持续推动更多高频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完善拓展“丝路通办”等特色服务举措,建立收件、办理、邮政寄送异地窗口协同联办工作机制,有效满足企业群众异地办事需求,实现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实体大厅服务能力“双提升”。(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8.着力推进政策服务免申办。各部门全面梳理本系统行政给付、资金补贴扶持、税收优惠、救助抚恤等惠民政策,形成“免申即享”政策清单,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及手机移动端等新技术,提升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和群众匹配度,实现惠企惠民政策同源发布、精准匹配、效果直达,逐步推动惠企惠民政策“免申即享”“快速兑现”提质扩面。依法确需申请办理的,做到申请表单自动生成,申请材料快速调用,方便群众一次申报、快速办理。(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三)加大政务服务数字赋能力度
9.发挥政务服务平台支撑作用。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依托,强化公共应用支撑体系建设,提升统一的自然人和法人身份认证、电子印章验签等公共应用支撑能力。各部门要强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省级统筹,加快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以数据接口等方式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联通,推动我县政务服务平台事项标准统一、业务协同联动、服务同质高效,逐步实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同质量服务。(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0.提升政务数据共享水平。注重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双轮驱动,依托省数据交换平台,梳理汇总政务数据共享需求,分批纳入“高效办成一件事”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推动平台数据按需向各部门回流和直达基层,逐步实现政务数据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跨业务互联互通。加大电子证照应用协同推进力度,动态化管理电子证照发证用证清单、建立健全共享服务体系,原则上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免于提交,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核验的事项免于提交证明材料,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依法依规使用政务数据,强化全流程安全管理,保障企业及个人信息等数据安全。(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县电子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1.活化数字技术全流程应用。将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到办事服务具体场景,优化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发证方式、管理架构,完善智能预填、智能预审等服务功能,加强数据汇聚融合、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推动政务服务由人力服务型向人机交互型转变,由经验判断型向数据分析型转变。探索应用自然语言大模型等技术,优化智能问答、智能搜索、智能导办等服务,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四)持续推动政务服务效能提升
12.完善帮办代办服务。完善线上线下帮办代办服务体系,明确人员配置、工作职责、服务内容、保障机制等,深入开展帮办代办和“保姆式”服务。通过开展线上远程协助、远程导办等帮办代办服务,解决在线操作、材料上传等业务办理问题。细化线下帮办代办工作流程,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设“绿色通道”提供陪同办、代理办、优先办等服务。(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3.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围绕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托育服务、住房保障等领域公共服务,进一步开展事项梳理,流程重构等工作,推进水电气过热户和不动产登记、水电气网报装和投资建设审批等关联事项跨领域集成办理。持续推动水电气热、网络通信、法律援助等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领域高频办理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接入政务服务平台进行一体化管理。(牵头单位:县政府审改办、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4.积极推动服务衍生。打造套餐式涉企服务“一类事”场景,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线上企业服务专区,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我来帮您办”服务专区,将开办绿色企业纳入“高效办成一件事”范围,充分利用“帮办代办”“掌上办”等政务服务举措,为企业提供精准化、个性化的套餐式优质衍生服务。(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五)不断夯实政务服务支撑基础
15.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加强政务服务标准总体设计,推动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
材料、法定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信息全省统一。加强政务
服务事项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权责清单动态化管理,建立健全
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政务服务实施、政务服务评估评价、12345便民服务热线等标准,持续完善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体系。“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牵头和责任单位要精细化梳理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要素,按照统一模板和格式制定实施方案,编制申请表单、办事指南、操作流程等,推动实现集成服务高标准办理。(牵头单位:县政府审改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残疾人联合委员会、县电子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疾控中心)
16.推动服务供给制度化。“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政务服务改革需求,及时清理和修订与政务服务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为集成办、承诺办、跨域办、免申办、掌上办、帮办代办等新型服务模式提供制度保障。结合事项办理流程及流转方式,制定完善简易明了、通俗易懂的线上线下办事指南,为群众和企业提供办事指引;完善数字化应用配套政策,持续保障电子证照和政务数据高效共享应用、电子档案单套归档等法律效力。(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残疾人联合委员会;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疾控中心)
17.推进机制建设体系化。深入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健全一体联动、高效便捷、权责清晰的工作机制。强化完善窗口工作人员管理、业务培训、窗口考核、监督,提升干部队伍法治思维、服务意识和数字素养,强化政务服务人员队伍专业性、稳定性。(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组织领导
为顺利推进我县“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改革措施和职责分工,确保取得实效,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政府各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
组 长:刘 玉 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 海 霞 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局长
格桑丹峥 县政府副主任
张 成 武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勾 日 加 县教育局副局长
武 晓 县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
张 建 中 县公安局副局长
拉 毛 县民政局副局长
谢 成 林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赵 慧 仙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副局长
马 玉 斌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马 文 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才 加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 继 生 县水利局副局长
吴 淑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副局长
切羊卓玛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王 占 凌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朱 秀 娟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赵 青 艳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关确才让 县残联理事长
白 云 县税务局副局长
张 春 辉 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杨 建 林 县电子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专班要切实加强统筹部署,聚焦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更高层次的服务需求,积极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堵点、难点,为“高效办成一件事”提供强有力的服务保障;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职责,按照责任分工,加快推进对应领域工作,强化政策支持;责任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协同联动,确保“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见效。
(二)紧盯目标任务,抓好工作落实。对列入重点事项清单的“一件事”牵头部门,要尽快与省州行业部门和配合单位沟通协调,做好本县推进“一件事”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5月底前,根据省级行业部门制定的“一件事”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改革措施和职责分工,及时解决系统对接、事项入驻等存在的问题;10月底前,推进13项“一件事”与国家、省及州同步实现线上线下集成办理,确保“高效办成一件事”在我县落地见效;12月底前县政府督查室要对照“一件事”推进进程,做好督查督导及评估问效等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各成员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宣传推广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一件事”政策解读材料、办事指南、宣传图片,及时总结提炼和复制推广改革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政府网站、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努力营造“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浓厚氛围。
附件:青海省“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重点事项清单
附件
青海省“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重点事项清 单
阶段 | 序号 | “一件事”名称 | 具 体 事 项 | 牵头 部门 | 责任部门 |
(一)企业事项 | |||||
准 入 准 营 | 1 | 企业信息变更 “一件事” | 企业变更登记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企业印章刻制 | 公安部门 | ||||
基本账户变更 | 中国人民银行 | ||||
税控设备变更发行 | 税务部门 | ||||
社会保险登记变更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
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变更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
2 | 开办运输企业 “一件事” |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 交通运输部门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 | 交通运输部门 | ||||
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 | |||||
3 | 开办餐饮店
“一件事” |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
食品经营许可 | |||||
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消防救援大队 | ||||
经 营 发 展 | 4 | 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 | 水电气网接入外线工程联合审批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供电报装 | 发展和改革部门 | ||||
燃气报装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
供排水报装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
通信报装 | 通信管理部门 | ||||
5 | 信用修复
“一件事” | 统筹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平台网站建立相关失信信息信用修复指引 | 发展和改革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局) | 发展和改革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局) | |
行政处罚信息修复 | 发展和改革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
异常经营名录信息修复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
|
|
|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修复 | 设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有关部门 | |
6 | 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 “一件事” | 统筹相关申请核查信息的受理、分派、汇总和结果送达 | 发展和改革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局) | 发展和改革部门 (营商环境建设局) | |
企业城市管理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
企业规划自然资源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自然资源部门 | ||||
企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信息核查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
企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生态环境部门 | ||||
企业市场监管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
企业卫生和人员健康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卫生健康部门 | ||||
企业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和核查 | 文体旅游广电部门 | ||||
企业应急管理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应急管理部门 | ||||
企业住房、工程建设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
企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核查 | |||||
企业科技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农牧科技部门 | ||||
企业交通运输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交通运输部门 | ||||
企业合法纳税情况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税务部门 | ||||
企业知识产权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
企业水资源保护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水利部门 | ||||
企业消防安全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消防大队 | ||||
电信监管领域无行政处罚信息核查 | 通信管理部门 | ||||
注销 退出 | 7 | 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 | 统筹相关申请核查信息的受理、分派、汇总和结果送达 | 发展和改革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局) | 发展和改革部门
(营商环境建设局) |
企业车辆信息核查 | 公安部门 | ||||
企业不动产登记信息核查 | 自然资源部门 | ||||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核查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税务部门 | ||||
企业注册、登记等基本信息核查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
企业人员医保缴存信息核查 | 医保部门、税务部门 | ||||
企业房产信息核查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
企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核查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
企业纳税缴税情况信息核查 | 税务部门 | ||||
企业海关税款缴纳、货物通关信息核查 | 西宁海关 | ||||
8 | 企业注销登记
“一件事” | 税务注销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税务部门 | |
企业注销登记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
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 | 西宁海关 | ||||
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
银行账户注销 | 中国人民银行 | ||||
企业印章注销 | 公安部门 | ||||
(二)个人事项 | |||||
出
生 | 9 | 新生儿出生
“一件事” |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首签) | 卫生健康部门 | 卫生健康部门 |
预防接种证办理 | 疾控中心 | ||||
本市户口登记(申报出生登记)
1岁以下婚内本市生育 | 公安部门 | ||||
社会保障卡申领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 医保部门 | ||||
办理居民医保登记 | |||||
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登记 | 卫生健康部门 | ||||
入
学 | 10 | 教育入学
“一件事” | 新生入学信息采集 | 教育
部门 | 教育部门 |
户籍类证明 | 公安部门 | ||||
居住证 | |||||
不动产权证书 | 自然资源部门 | ||||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
生
活 | 11 | 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 | 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社保服务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就医购药 | 医保部门 | ||||
交通出行 | 交通运输部门 | ||||
文化体验 | 文体旅游广电部门 | ||||
12 | 残疾人服务
“一件事” | 残疾人证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 | 残联
部门 | 残联部门 |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民政部门、残联部门 | ||||
残疾人就业帮扶 |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残联部门 |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
退
休 | 13 | 退休“一件事” |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领取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 |||||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核准 | |||||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退职)核准 | |||||
新增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发放 | |||||
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核定 | 医保部门 | ||||
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 卫生健康部门 | ||||
户籍信息确认 | 公安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