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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4-07-2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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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德县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2024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7-23 浏览次数: 【字体: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贵德县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2024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贵政办〔2024〕5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贵德县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2024年度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6日

贵德县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2024年度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为深入贯彻国家“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及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好全省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2022—2025年)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我县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质量和城乡融合发展水平,根据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州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2024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南政办秘〔2024〕2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殷殷嘱托,认真践行省州县委全会对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的决策部署,致力于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任务,围绕打造美好的城镇生活和更富足的乡村生活目标,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促进农牧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进程,着重优化人口、土地、环境等关键要素配置,确保城镇健康、宜居、安全的发展态势,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化建设质量,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充分挖掘新型城镇化的内需潜力,为县域经济质效提升和稳定增长注入不竭动力。

二、加快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一)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1.全面实施城镇“零门槛”落户政策,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措施,取消集体户设置限制,实现外地与本地农牧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一致。加强对落户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导和监测评估,畅通进城落户“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纵深推进公安户籍管理“放管服”改革,不断改进公安机关户籍领域政务服务,依托公安部迁移信息核验专管员联络机制,密切协作配合,优化业务工作流程,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全国范围户口迁移事项和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提高户籍登记、迁移便利度,推动在城镇稳定就业居住的农牧业转移人口愿落尽落。(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深入研究实施合法稳定租赁住房落户政策实施细则,在社区全面设立公共户口,简化公共户口申请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为租房落户提供便利。完善房屋租赁市场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做好房屋租赁市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备案和落户档案。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4.加强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立项和审批工作,缩小城乡教育发展差距,增强慢性病健康管理质效,完善就业创业服务政策措施,加大公共服务经费投入力度,持续完善覆盖全民、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全面推进居住证制度全覆盖,通过宣传、教育等活动,提高公众对居住证制度的认知。优化办理流程,简化手续,减少办理时间,提高办理效率。积极申报电子居住证建设项目,为流动人口依法享受居住地教育、医疗、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便利和基础保障。建立与居住证持有年限相挂钩的紧缺优质公共服务梯度供给制度。(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

(三)促进农牧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

6.突出就业导向,广泛开展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及水平评价,全面提升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根据经济实际情况和产业需求,积极开展青海拉面、青绣等青海特色产业的专项培训以及中式烹饪、家政服务等实用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7.广泛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服务月”等“12+N”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强化举措提升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质效。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和劳务派遣领域的监管,打击非法中介和虚假招聘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薪行动”,落实务工人员工资支付制度,严厉打击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的行为,确保务工人员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持续优化为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服务,畅通维权渠道,提升权益保障。(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8.充分发挥失业保险援企稳岗作用,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畅通失业保险跨省转移接续等政策,推动吸纳就业补贴直补快办,畅通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渠道,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切实为中小微企业减轻负担,促进企业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

9.实行“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外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进一步改进入学管理,加强统筹调剂,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按时、有序入公办学校就读。指导我县制定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办法,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权利。(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0.落实《青海省推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持续全面达标动态管理办法》,开展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测算,做好教师编制“一年一测一调”工作,确保区域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体平衡。(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五)完善农牧业转移人口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

11.落实《青海省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重点积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将符合条件的相应人员,以及长期在城市就业居住的非户籍困难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扩大农牧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覆盖面

12.积极主动加强与县市场监管、发改等部门沟通协调,及时获取并比对新注册企业数据和信息,通过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缴费“一单核定”为新参保企业和新入职职工办理参保缴费,逐步将新业态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扎实推动跨省异地就医各项政策落实,打通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通道,拓展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范围。(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3.根据省级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易地搬迁安置群众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的通知》,明确易地搬迁群众享受社会救助相关事项。将符合条件的农牧业转移人口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为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提供兜底保障。(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推动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高质量融合发展

(七)培育特色优势产业集群

14.牢牢把握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机遇,加快开发风能、地热等清洁能源,谋划推进拉德、巴卡台等风电项目建设,推进全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利用。利用区位和自然气候等优势,积极引进光伏发电上、下游产品制造企业,完善光伏配套制造产业链。稳步推动地热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建成“扎仓温泉小镇”,运营“曲乃亥康养基地”,着力将贵德打造成享誉省内外的“温泉之乡”“温泉小镇”。主动对接全国碳中和先行区建设,引进碳汇交易服务机构,开展碳汇交易路径研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做好草原、林地、湿地等固碳增汇计量监测方法和实施途径研究,持续提升生态碳汇能力。(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5.落实“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绿色算力基地建设工程,拓展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应用支撑能力,建设清洁能源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基地,打造数字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县数据局、县教育局、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

16.依托我县丰富的风、光、地热资源,围绕清洁能源产业引领区建设,统筹谋划风电、光伏、抽水蓄能等项目,将哇严古滩光伏发电、常牧镇风电、巴卡台风电等清洁能源项目列入《国土空间规划》,全力推进常牧镇50万千瓦风电项目。积极谋划巴卡台55万千瓦、拉德滩15万千瓦风电项目,全力推进全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以产业绿色化助推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强化产业发展人才支撑

17.围绕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谋划生态环境保护、康养旅游、有机农业、城镇建设等特色产业“小组团”引才项目和校园引才工作,持续申报“昆仑英才”“京青专家服务团”等省级人才项目,加速集聚高层次人才。实施优秀年轻干部培根铸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乡土人才提能增智、乡贤能人回引回流四项行动,推进人才成果转化,加速提高本土人才增量。坚持人才投资优先保证,持续巩固“医联医共”“校联体”人才品牌效应,放大博士工作站、工作室辐射带动作用,开拓“政校企”融合发展培育路径,加速释放人才红利。持续做好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鼓励新能源产业、企事业单位临聘专业技术人员、民办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抓好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双定向”工作,不断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把握债务高风险地区建设重点

18.逐步促进人口和公共服务资源向中心城区、县城合理集中,近五年平均供地率未达 60%的地区,除国家重点项目和民生保障项目外,将暂停对新增建设用地审批事项的受理。(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十)健全产业跨区域新布局激励机制

19.推动与发达省区建立产业对接协调机制,创新飞地经济、运营托管等产业合作模式,健全税收留成、产值指标等利益共享机制。(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县财政局

20.持续推进经营主体迁移登记“一件事一次办”,优化经营主体迁移登记流程,提升经营主体迁移登记便利度。(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一)强化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21.确立年度存量土地盘活目标和实施计划,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完成上级部门分解下达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确保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分配。对批而未供的土地等闲置土地进行全面梳理,分类制定处置措施,加强政策宣传和社会资本投入引导,全面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2.推进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体系。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分级分类保障新型城镇化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培育发展城市群和现代化都市圈

(十二)加强兰西城市群合作

23.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提升攻坚战,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实施重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重点建设水源涵养林、生态公益林。加强危险废物管控,加强黄河流域水体水质监测信息共享。加强生态环保资金的动态监督,积极主动深入各相关预算单位开展项目谋划,切实担负起行业责任,增强主动担当意识,各尽其责、加强联动,形成合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加大林草湿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重点实施国有林、非国有林保护工程及三北“六期”工程。(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4.重点围绕农牧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完善农牧业科技创新平台和科研合作建设,抓好企事业单位“产、学、研”关键环节,推进区域性创新建设,建立完善平台内部运行机制,使创新平台具备强大的持续创新能力。大力发展设施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力争蔬菜种植面积达到4.8万亩、蔬菜产量达7.2万吨以上,实现生产规模、质量和效益协调发展。积极打造精品旅游和红色旅游线路,加快融入青甘菜篮子生产基地农产品联盟。责任单位:县农牧和科技局、县数据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五、提高城市韧性发展水平

(十三)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

25.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完善小区内供排水、供气、供电、通信、消防等设施短板,稳慎有序推进城中村改造,优化老旧小区人居环境。(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6.依托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系统,对照已摸排出的县域内危旧房底数,精准实施改造建成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C、D级危险住房。(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四)系统推进城市内涝治理

27.推动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实施县域内涝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全县安全度汛。(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五)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

28.加快全县燃气、供排水、供热等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9.以全县集中式水源为重点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因地制宜实施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风险源应急防护及监控能力建设等项目,确保县域内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0.以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持续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拆网破窗”、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等专项行动,健全重点领域“一件事”消防安全全链条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县域商业综合体、经营性自建房等重点领域火灾风险治理,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消防救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六)推进绿色智慧城市建设

31.依托我县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打造集清洁能源、智慧能源和美丽乡村建设于一体的综合示范区,结合城市有机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建筑绿色化改造,进一步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农牧区生产生活条件,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方面先行先试。(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2.加快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提高城市环境治理质量,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3.抢抓5G发展机遇,大力推进大数据发展,加快实施第十批电信普遍服务项目,完善城镇及旅游景区5G网络覆盖,推动5G网络覆盖向农牧区延伸,实现高速宽带城乡全覆盖。力争2024年底竣工完成已谋划涉及常牧镇、尕让乡、新街乡在内的38个5G基站。(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七)完善城市建设领域配套政策措施

34.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在有效防控债务风险的前提下,加大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力度,着力发挥政府专项债券在“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稳增长”中的重要作用,将项目成熟度高、能够实现融资与收益自求平衡且符合专项债券资金投向的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项目纳入专项债券申报范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十八)促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

35.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延长30年政策,积极探索土地延包的方法路径,稳妥推进宅基地改革,深化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扎实搞好确权、稳步推进赋权、有序实现活权,让农牧民更多分享改革红利。责任单位:县农牧和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6.依托对口援青和东西部协作平台,持续做好名医名师名家、研究生支教团等人才招引,组织开展“科技特派员”“科技小院”工作,支持科技特派员深入开展多点服务试点,加快补齐“科技特派员”精准帮扶突出短板,促进科学技术与农村经济紧密结合。稳推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通过贯彻落实“三支一扶”计划实施,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干事创业,培养一支扎根基层、奉献基层的青年人才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

(十九)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

37.全力推进乡村振兴重点产业发展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持续改善农牧区发展条件。建成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实行“统仓共配”,打通物流服务“最后一公里”,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问题。年内实现农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村邮站)建设率不低于85%。(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邮政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38.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以补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设施建设短板为重点,扎实推进和美乡村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综合治理。(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9.推进农牧区供水规模化,实施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实施农牧区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推进电网延伸工程。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通乡镇公路巩固提升工程和2024年度电信普遍服务项目。(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贵德县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推进城镇公共服务供给向周边农牧区覆盖

40.建立城镇学校带乡村学校互帮互助关系,促进骨干教师有序流动。结合学龄人口变化趋势,支持必要的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适当整合小、散、弱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提升办学条件。(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1.统筹推进我县公立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提质攻坚年行动,充分发挥医共体总院龙头作用,对县域内、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率实现再提高。推动公立医院实现“三转变、三提高”,加快县级医院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周转宿舍和附属设施项目建设进度。(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2.全面落实医保救助帮扶政策,继续精准施策,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应保尽保,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救尽救,参保率保持在99%以上。依托全省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推进医保服务“全省通办”,稳妥推动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工作。(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3.推进乡镇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全民健身器材等项目建设,支持县级体育公园建设,加快构建全覆盖、均等化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一)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44.加快建设平等竞争、规范有序、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搭建用工信息平台,促进农牧民转移就业增收。建立农产品优质优价正向激励机制,增加农牧民经营性收入。(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5.农牧部门围绕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和乡村振兴“八大行动”等方案,结合农牧业产业升级、脱贫群众持续增收等问题,完善对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及普惠性农民补贴长效机制,有序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工作,健全完善脱贫群众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脱贫群众在产业发展过程中稳定增收。财政部门及时开展惠民惠农惠牧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集中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县农牧和科技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组织实施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型城镇化建设,强化工作推进,狠抓措施落地,凝聚政策合力,确保2024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各项重点任务如期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相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职能,加强统筹,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建立健全务实高效的工作推进体系,加强协调联络和分析调度,共同推进工作要点落实落地。同时。要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对标对表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工作措施,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地生效。

(二)加强政策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上级部门有关政策性文件及相应措施,为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政策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吸引更多企业和人才参与贵德县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

(三)加强监督检查,营造宣传氛围。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对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的工作进展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社会对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的认识和支持度。

请相关部门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安排专人落实此项工作,并分别于9月27日和12月18日前报送三季度和全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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