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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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dj123456 | ||
来信人 | dj** | 来信日期 | 2020-07-06 |
信件索引号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 本人自2019年在县农牧科技局经营管理站工作至2019年12月31日,后因家庭原因没在干。但是在经管站上班期间本人先后向经管站**秘书交四金交了6月份的956.80元,7月份交了956.80元共计1913.6元。本人在今年办上了社办卡后曾查了发现没有交,后去经管站问了说压在什么上会在工资里扣,本人自2019年12月31日起没在干,按说应该退还本人这些钱虽然不多但是对于一个农民家庭来说这也是一笔不少的钱。希望县领导能够彻查给本人一个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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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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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贵德县人民政府 | 回复日期 | 2020-07-07 |
办理结果 |
尊敬的网友: 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已转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将结果尽快回复给您,请随时留意。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7日 县政府办公室: 收到你办转来的退还社保费用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着手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说明如下: 网友**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其原为贵德县农村牧区合作经济经营服务站(原贵德县农村牧区经营管理站)临聘人员,于2019年4月10日入职,2019年12月31日离职,期间向单位财务缴纳2019年5月和6月社保费个人部分(养老保险和失业金)共计1913.6元,因当时全县社保缴费基数尚未确定,无法缴纳个人的社保费用,单位财务决定年底一次性缴纳。全县社保缴费基数后,该职工却迟迟未缴7月至12月的社保费个人部分,多次催促后无明确答复,后要求退还其缴纳的现金。 7月8日我局召开局务会进行了专题研究,因目前全县补缴往年社保费用工作已结束,无法缴入其个人社保账户,决定将其缴纳的2019年5、6月社保费用个人部分1913.6元退还本人,并于当天联系本人,完成了退还工作。 贵德县农牧和科技局 2020年7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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