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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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能否申请廉租房 | ||
来信人 | my** | 来信日期 | 2022-04-14 |
信件索引号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 因本人在贵德县上班十年,现一直在贵德县石坡廉租房内租住公租房,因父母跟我一起生活,公租房面积小全家人都在狭小空间内生活,现咨询能否将公租房退掉后申请一套廉租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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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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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贵德县人民政府 | 回复日期 | 2022-04-18 |
办理结果 |
网友你好: 你在书记信箱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青海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市州、县(市、区、行委)人民政府可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地区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的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转户农牧民家庭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据调查,你为中国人寿贵德分公司正式职工,且月收入超过贵德县2021年度人均收入标准,因此不能申请租住廉租房。 贵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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