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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自建房安全鉴定
来信人 GD** 来信日期 2022-07-10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县相关领导:你们好!我回乡创业,看好了县城一处商铺,近期要去办理营业执照手续,市场监管部门要求提供自建房安全鉴定报告,称这一规定是从今年6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随即联系了能出鉴定报告的检测单位,其称不能做单间的鉴定报告,国家规定是要整栋房屋进行检测鉴定,所以费用也随即提高了(我租的40多平要4000元鉴定费用,整体要5500元),按道理房屋安全检测费用由房东支付,但房东不承担检测费用(房东有6间房,已出租5间)还说他周边的房子也是自建房,人家就不需要房屋鉴定和费用,房东表示即便房子出租不了也不掏一分钱,除非大伙儿都被要求做检定。随后我看了很多出租的房子,自建房的基本上都不愿意掏钱做鉴定,有房本的房子,租金高,房子位置也不好,哎!这对规定后想要创业的我来说就是浇了一盆冷水呀,我拥护政府出台的房屋安全鉴定的规定,但这一刀切的做法太………,同样是自建房,6月1号前能正常营业赚钱,而之后的不仅多花钱还办不了营业执照手续,因为这个规定的做法太不公平公正了,咱能把一碗水端平吗?房东不愿意掏钱也不愿意多担风险。请领导尽快调整相关的规定吧,期待中………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贵德县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22-07-18
办理结果

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留言反映:您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被要求提供自建房安全鉴定报告,经咨询鉴定费用高且房东不愿承担鉴定费用的情况反映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今年4月,国内某地一老式自建楼发生倒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2022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0号),要求各地对经营性自建房集中开展“百日行动”,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进行安全排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利用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推进信息共享,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自建房涉及的市场主体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将自建房屋安全鉴定作为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    因此,根据文件要求,我局在涉及到自建房作为经营性用房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时要求:    1.自建房:需提交由住建部门提供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2.城区商铺:填写市场主体经营场所承诺书,并核验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房产证明的,需提交开发商的竣工备案表、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综上所述,您所反映的问题,需要住建部门提供自建房安全鉴定报告后方可办理注册登记,相关费用问题您只能和房屋租赁方进行协调解决。                                       贵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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