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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贵德县祥云小区物业费问题
来信人 BL** 来信日期 2022-12-09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
我是祥云小区的一名业主,于2021年被清舟物业公司催缴从装修之日期至今两年的物业费,根据海南州人民政府发改委城建局相关政策通知,海南州区域内各物业公司收费都有参考标准。我们小区收取的(一平方1.5元)标准,根本没有文件依据,本人询问物业公司的星级标准,给的回答就是还没有评定星级。祥云小区到目前为止入住率都没有达到20%,更何况到现在都没有一个停车场,2022年8月份物业催缴物业费的时候,已经联系了,发改局和市场监督局,给的回复是物业未取得星级评定,应参照一星级标准电梯房0.8元一平方米收取物业费。现如今物业公司又开始了1.5元一平米的收费标准,说什么等以后评定了星级以后多退少补,我们根本不信,谁知道这个物业公司会干多久!
在此,我恳请贵德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能重视起这个问题,真正为贵德县人民排忧解难。万分感谢!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贵德县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22-12-16
办理结果
网友你好:
    经核查,根据该小区规划设计,一期未设置地上停车位和地下停车场,二期建设时设置有地下停车场;
    根据海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2022年2月28日下发的《关于规范海南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要求,该小区属于暂定等级,应按照每平方米0.8元/月收取,该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由于该小区为电梯房,电梯维护等产生的费用较高,按照文件执行后会产生较大的亏损,物业经过成本核算后,实际按照每平方米1.5元/月收取,鉴于上述情况,我单位已要求该小区物业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维护住户利益。


                      贵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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