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1-宜百佳超市对于部分水果生鲜未明码标价或者标注方式不明显;
2-宜百佳超市拒绝顾客带小票退货退款要求;
3-宜百佳超市不接受顾客价格监督,指责价格问题可以直接拨打12315投诉;
附不予退款的理由是:因生鲜产品时隔一日退货不及时不予退货,与此同时指责顾客:商品价格监督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及价格监督热线12315监督,顾客无理由质疑且申请退货退款
事情经过:2023年4月1日17:54于贵德县宜百佳超市购买生活日常用品水果、蔬菜等,总账单价格为182.5元,其中出现“账单刺客”——芒果,宜百佳超市没有在芒果货架明码标价,或者标注方式并不显著,导致购买当时并没有看到商品价格,超市却以36/KG的价格售卖于我。当时购买了6颗芒果0.536KG,共计19.3元。结账时由于购买物品众多,装袋无暇,没有细看账单,出门后等车之余看到一斤芒果居然高达19元钱,甚是震惊。后续走访了贵德县五洲生活广场超市、贵德县新华联超市。五洲生活广场超市同款小台芒11.8元/0.5KG,华联超市同款小台芒15.8元/0.5KG,价格差异甚大,但远不及宜百佳超市18元/0.5KG,因此决定退货退款。再次日4月3日,我特地买了相同重量的万家和华联芒果,找到了宜百佳超市负责人协商退货退款。
关于退货,超市以不是当日退货为由拒绝我的退货要求,据“理”力争芒果属于生鲜产品,退货必须是不影响他二次销售且要当日及时退货才有效。关于价格质疑,超市负责人笑怼大可以去12315价格监督热线举报,看市场监督管理局会怎么回应。芒果于4月1日17:54购买后回家即可储存在冰箱,我家冰箱冷藏室高湿区温度为8~13℃,贵德4月1日至3日的温度均为8℃。芒果的适宜后熟温度为21℃~24℃,储存温度宜在8~10℃。自认为芒果保存良好,且不影响超市二次销售,退货当时也已说明并不影响二次销售,但超市负责人坚持两天时间超出了及时退货的时间限制,不应允退货。当时问那超市可以接受的退货时间是多久,负责人也支支吾吾给不出期限,只是说不能影响超市二次销售,但是我买的芒果时间1.5D,超过了及时退货的时间限制不给退货。简单来说就是他既给不出退货时间,又限制我申请退货,这种机制极度不合理。
特此留言信箱,望予以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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