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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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户口回迁问题 | ||
来信人 | 马** | 来信日期 | 2023-06-05 |
信件索引号 | |||
信件内容 |
你好 尊敬的县长 本人之前是河西乡加莫河滩村 由于结婚户口迁去平安 现在由于离婚想回迁贵德 就是想问问还可以回迁到村里么 谢等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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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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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贵德县人民政府 | 回复日期 | 2023-06-07 |
办理结果 |
贵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收到你办转交的网民咨询事项后,我局进行了核实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6月6日,该群众到河西派出所办理离婚后户口回迁业务,户籍民警查阅了群众提供的资料,资料齐全,但根据《关于明确父母与成年子女之间投靠落户有关的规定补充通知》(南公明发2021-2431号)之“投靠人落户被投靠人的,被投靠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属性应为城镇”的具体规定,该群众不符合投靠父母亲迁回河西镇加莫河滩村。 贵德县公安局 2023年6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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