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德县举办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
和谐风气暖人心,法治宣传促和谐。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八五”普法、平安贵德建设走深走实,5月20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以“文艺演出+法治宣传”的方式,举办了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渭主持,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长朱晓东致辞,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南拉加、县政协副主席张建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爱全等有关领导参加活动,县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明白人参加了宣传活动。
朱晓东在宣传活动中要求,县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活动为契机,聚集各方智慧和力量,在增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上求突破,在汇聚社会合力上下苦功,在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上迈新步。一要围绕“民”字,厚植为民法治情怀。县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把保障人民权益作为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丰富的宣传方式、精心的法律服务,主动对接群众法律需求,积极回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真正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把纸面上的权利义务变成现实中的行为规则,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进一步增强法治获得感;二要围绕“法”字,用心传播法治声音。县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进农牧区、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等宣传活动,将普法融入群众日常生活、融入基层依法治理,全方位、多层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讲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故事、传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知识、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精神,以良法促进善治,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动起来、落下去、见实效;三要围绕“典”字,系统推进法治建设。把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的重要任务,加强对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农村牧区“两委”干部、农牧民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和法治乡村建设,有效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融会贯通,促进形成浓厚的全民学法守法氛围,真正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法律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集中宣传活动中,各责任单位以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期间,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000余份、法治宣传品2000余份、悬挂横幅80余条、解答法律咨询1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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